沈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LN212)整改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按照《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县于2018年11月11日,完成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LN-21-2)的整改工作,已将整改结果在康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7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投诉,公示无异议,特此说明。
***:案件整改公示内容(LN-21-2)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5 06:15:2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