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死守狠抓落实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
3月28日下午,我县召开森林防火紧急工作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台了禁止在户外野外用火的规定,就今年我县森林防火所面临的形势和这一规定的详细情况,记者采访了县林业局局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马增元。
记者:最近,省、市、县先后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今春森林防火工作,那么我县今年森林防火面临着怎样的形势?
马增元:春季历来都是火灾的高发季节,虽然是去冬今春我县多次降雪,但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和春风的加大雪也会随之融化,风干物燥,火灾指数会明显升高,这都给火灾的发生提供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意识淡薄,清明节临近和春耕在即,上坟烧纸和户外野外烧荒的现象大量存在。根据过去火灾发生的案例来看,大部分森林以及村屯失火都是由于我们防火意识淡薄引起的。
记者:为了做好今年春季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安全,沈阳市消防委员会、沈阳市公安局下发了严禁野外户外用火的《禁火令》,县政府也发出了紧急通知,出台了《禁火令》,那么《禁火令》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呢?
马增元: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县政府规定:从即日起,严禁城乡居民一切野外、户外用火行为,包括烧荒、烧秸杆、烧柴草、烧粪便、烧荒格等一切用火行为。违反者,一经发现,予以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者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只要野外用火,不论是否产生严重后果,都要对用火者进行行政拘留。在这里呢,我们也提醒广大城乡群众,千万不能大意,因为麻痹大意而造成火灾的发生,产生严重的可怕的后果。
记者:作为人民群众,除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外,还能为森林防火做哪些工作?
马增元: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发现违反规定的用火行为,应该及时进行制止,或者向当地政府举报,确保不发生火灾。希望人人都能爱护森林资源,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人们都说水火无情。看来呀,我们真应该杜绝户外野外用火行为,改变过去的旧习惯,真正做到保护森林、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