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城街道办事处、港城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
《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19日
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未成年人保护法》、***《居住证暂行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40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53号)及《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港北区教育资源和生源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均衡发展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辖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原则。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属地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警、贵港市支援国家重大疫情或事件一线医疗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港澳台同胞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以及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公民同招原则。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港北区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学籍注册”。任何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评及竞赛等形式进行选拔性招生。
(五)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56人及以上)。严格规范编班程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学校编班过程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六)全面公开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截止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期间户籍在港北区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
(一)小学: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港北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残疾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具有港北区城区户籍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按照各片区学校布局、招生容量,依据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具体招生计划及范围见***3)
五、日程安排
(一)公布《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6月20日前)。
《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通过港北区政府门户网站(www.gbq.gov.cn)、“港北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登记(2022年7月2日-7月3日)。
1.港北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证件到所属招生服务范围的学校报名,登记入学信息(报名登记时所需证件材料见***1)。
2.港北区城区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即持有港北城区的广西居住证、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其监护人(家长)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服务范围的学校申请入学,登记入学信息(报名登记时所需证件材料见***1),填写《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2)。
(三)上报审定(2022年7月6日)。学生报名结束,各学校将报名材料上报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2022年7月10日)。学生入学名单经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各学校公布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程序
(一)明确录取排序规则。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在人口集中或学位不足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入学排序规则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要求,为确保入学秩序公平规范,保障辖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有序入学,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或学校,参考外地先进做法,按“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的原则优先就近安排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就近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为确保操作更为规范,辖区城区学生入学规则一是依法优先录取。城区学校在分批次录取时,片区内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需求,则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次类推。前一批次录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后一批次按公开、公正的原则,同等条件均按证件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二是合理统筹调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部门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学校、有空余学位城区郊区学校或有资质的城区民办中小学校就读;不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学校学位不足不予以安排,应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二)细化录取排序。根据港北区城区实际情况细化不同类别入学群体排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额满:房户一致类→有户无房类→教育优抚类→居住证类(持有属地有效期内的广西居住证)→有房无户类(购房户、合法自建房户)→无房无户类(务工经商)类。具体录取批次如下:
1.第一批次:户籍类(学生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教育优抚类。①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一致;若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入学条件;②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在城区学校招生服务内,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港北城区无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户籍类入学排序为优先安排房户一致类,其次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有户无房类;③教育优抚类。此类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包括:辖区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警、贵港市支援国家重大疫情或事件的一线医疗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港澳台同胞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以及寄住或寄养在中心城区的农村孤儿(凭民政部门证明)。
2.第二批次:非户籍类。非户籍类包括:户籍不在港北区城区但持有港北城区的广西居住证、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非户籍类学生分为三类:一是居住证类(持有辖区有效期内的广西居住证);二是有房无户类(购房户、合法自建房户);三是无房无户(务工经商)类。非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港北区城区入学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53号)规定,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材料(见***1)。如非户籍类对象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以当前居住地为依据,视各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学位余量,按先公办学校后有资质的城区学校的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港北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安排工作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工作小组领导下,坚持政府统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港北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入学安排规范、有序进行。
(二)纪律保障。一是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控制班额,禁止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编重点班、特长班。严格规范转学的条件和程序,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不予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二是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 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三是严肃招生纪律。学校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做好招生工作;严格审核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家长或“中间人”的宴请和财物;四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在报名期间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在校学习,同时将招生接待区域与学校的教学、生活区域分隔,避免外来人员及家长随意在非报名区域逗留,并在招生前后及时对校园进行消杀。
(三)监督保障。一是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的公告制度。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招生期间,港北区教育局将联合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形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凡是发现有违规招生行为和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并追究学校校长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由港北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咨询电话:0775-4212586(港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和安全股)
监督电话:0775-4237833(港北区纪委监委驻港北区教育局纪检组)
***:1.学生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2.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3.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1:
学生入学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户籍类学生入学报名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原件和首页、户主及适龄儿童少年信息页复印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下同);
2.初中报名需交学生电子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下同)。
二、教育优抚类学生入学报名材料
1.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范围的现役军人子女需交验的材料:①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单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父母双方或单方现役军人证。
2.辖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军警、贵港市支援国家重大疫情或事件的一线医疗队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港澳台同胞等对象需交验户口簿及相关有效证件。
3.寄住或寄养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招生划片范围的农村孤儿需交验户口簿和民政部门证明。
三、非户籍类学生依据条件提供申请入学材料
1.《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可从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2.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3.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且住址在申请就读学校服务范围);
4.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收据,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5.务工经商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6.申请就读初中的需提供学生学籍卡。
***2:
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就读学生基本情况(申请人填写) | 学生姓名 | 出生年月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申请就读学校 | |||||||||
学籍号(初中新生填写) | 小学毕业学校 (初中新生填写) | |||||||||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社区) | |||||||||
现居住地 | 街道 社区 (小区) | |||||||||
父亲姓名 | 务工单位 | 手机 | ||||||||
单位所在地 | 街道 社区 (路、号) | |||||||||
母亲姓名 | 务工单位 | 手机 | ||||||||
单位所在地 | 街道 社区 (路、号) | |||||||||
申请理由 | 随父母进城务工(经商)就近入学。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审查情况 | 学校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 报名登记时须携带材料审核: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②居住在区域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③监护人户口簿和身份证;④居住依据(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或购房合同、购房付款收据,或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⑤务工依据需提供体现务工关系劳动合同并附缴纳社保证明;⑥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依据。(以上有效证件均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 |||||||||
备注 | 1.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若经核实材料不真实的,除取消就读资格外,提请纪检监察、公安部门追究伪造虚假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任。2.本表时请不要擅自改变表格内容和格式。 | |||||||||
注:学籍号、毕业学校仅供小学毕业生填写;审查时需在提供的审核材料打"√"号。
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港北区小学)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招生服务范围 |
新世纪小学 | 270 | 荷城社区:【金田路以东、桂林路以南、中山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 |
荷城小学 | 450 | ①港宁社区:A【达开西支路北华街(港北行政中心)以东、布山大道以南、达开路以西、荷城路以北的区域】;B【达开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仙衣路以西、荷城路以北的区域】;②荷城社区:【仙衣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民生路以西、荷城路以北的区域】。 |
金港小学 | 450 | ①港宁社区:A【迎宾大道以东、布山大道以南、达开西支路以西、荷城路以北的区域(恒大城小区除外)】;B【迎宾大道以东、荷城路以南、迎宾大道东支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平安路以东、荷城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六八社区户籍除外),包括消防支队、大宇康城、武警贵港支队、交警支队等大院;③市体校小学生;④西江监狱;⑤凯旋国际小区。【因校舍不足,2022年一年级新生整体安排在木兰河小学借读;2023年秋返回金港小学就读二年级。】 |
港宁小学 | 405 | 港宁社区:【迎宾大道东支路以东、荷城路以南、仙衣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 |
中山小学 | 450 | ①荷城社区:A【仙衣路以东、北环路以南、金田路以西、布山大道以北的区域(港城蓝田户籍除外)】;B【民生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金田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C【仙衣路以东、荷城路以南、民生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中山社区:【金田路以东、北环路以南、中山北路以西、桂林路以北的区域(含北环一村;不含蓝田社区)】;③港宁社区的贵港碧桂园(一期)、天河花园小区。 |
木兰河小学 | 270 | ①港宁社区:A【迎宾大道以东、郁林路以南、仙衣路以西、布山大道以北的区域(贵港碧桂园〈一期〉和天河花园小区除外)】;②恒大城小区:③【环城一级(平安路)以东、郁林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荷城路以北的区域(港城六八、蓝田户籍除外)】;④港城六八社区的巨浪屯、蓝田社区的苏村屯。 |
八一小学 | 180 | ①八一社区;②三合社区和登龙桥社区在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 |
郁林路小学 | 450 | ①荷城社区:【中山北路以东、桂林路以南、民主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中山社区【中山北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解放北路以西、桂林路以北的区域(港城棉村社区户籍除外)】;③凤凰社区:【国际生活港港宝街以东、金港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④棉村社区的顺祥府小区。 |
圣湖小学 | 180 | ①龙圣社区:【民主路以东、桂林路以南、和平北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楼盘小区:广汇·汇钰园、荷城丽园、锦绣嘉园、塔山花园、贵赢壹号公馆、奥园顾荣幸福里、嘉天下、广汇·圣湖城小区。 |
石羊塘小学 | 180 | 石羊塘社区【其中迎宾大道以东、建设西路以南、仙衣路以西、西南大道以北的区域除外】。 |
西江小学 | 270 | ①小江社区:A【八积巷以东、江北大道以南、中山路以西、建设西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市电大大院、聚龙城、大西园大院以及锦远国际小区、瑞士花园、人和小区、港北教育大院、农机大院和郁江湾小区】;B【鲤鱼湾东巷路以东、建设西路以南、中山路以西、人民中路以北的区域(包括市人民医院、市防疫站、市水产畜牧局等大院)】;②凤凰社区:A【中山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国际生活港及港宝街以西、江北大道以北的区域】;B【中山路以东、江北大道以南、凤凰二街以西、建设路以北的区域】。 |
贵城街道 中心小学 | 360 | 马草江社区:【迎宾大道以东、金港大道以南、中山路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 |
建设小学 | 180 | 小江社区:A【贵糖小铁路以东、江北大道以南、八积巷以西、建设西路以北的区域(锦远国际小区、瑞士花园、人和小区、港北教育大院、农机大院和郁江湾小区等小区除外)】;B【仙衣路以东、建设西路以南、贵糖小铁路以西、西南大道沿鲤鱼湾大桥以北的区域】。 |
小江小学 | 180 | 小江社区:【仙衣路沿鲤鱼湾和青云大桥以东、建设西路以南、鲤鱼湾东巷路以西、郁江以北的区域(含原贵糖小区)〈其中仙衣路以东、建设西路以南、贵糖小铁路以西、西南大道沿鲤鱼湾大桥以北的区域除外〉】。 |
园博园小学 | 180 | ①小江社区:【迎宾大道至西环路以东、西南大道以南、青云大桥以西、郁江以北的区域】;②石羊塘社区:【迎宾大道以东、建设西路以南、仙衣路以西、西南大道以北的区域】;③迎宾大道西侧部分楼盘小区:金科博园府、钰荷园、金港明珠;④西江钢材专业市场。【2022年一年级学生整体暂安排在港北区西苑幼儿园借读。】 |
县西小学 | 270 | ①西五社区;②县东社区;③凤凰社区:A【港宝街以东、黎湛铁路以南、解放路以西、江北大道以北的区域】;B【凤凰二街以东、江北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建设路以北的区域】;④东湖社区【东湖小学所招东湖社区范围除外】。 |
永明小学 | 90 | 永新社区。 |
同济小学 | 315 | ①登龙桥社区【登龙桥社区在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以及湖畔人家小区、葫芦局小区除外】;②震塘社区;③南平社区(包括贵钢、二七三地质队);④东港社区。 |
三合小学 | 180 | 三合社区(三合社区在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除外)。 |
港城中心小学 | 225 | 港城棉村社区。 |
六八小学 | 180 | 港城六八社区(巨浪屯除外)。 |
蓝田小学 | 135 | 港城蓝田社区(苏村屯除外)。 |
平富小学 | 90 | 港城平富社区。 |
达开实验小学 | 315 | ①西江社区(含西江产业园)【以下楼盘及区域除外:金科博园府、钰荷园、金港明珠;西江钢材专业市场】;②港城六八社区:西江园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其中凯旋国际小区除外】。 |
东湖小学 | 225 | ①东湖社区:A【和平路(旧火车站)以东、黎湛铁路以南、湖畔人家小区西围墙以西、江北大道以北的区域】;B【原汽车总站大院、原市商务局大院】;C【广汇东湖城小区】;②登龙桥社区:【湖畔人家小区】【湖畔人家后背巷:葫芦局小区】。 |
民办学校 | 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和在校生规模控制数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 |
公办小学合计 | ***80 |
2022年贵港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表
(港北区初中)
学校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招生服务范围 |
荷城初中 | 1500 | ①港宁社区:A【迎宾大道以东、郁林路以南、仙衣路以西、荷城路以北的区域】;B【港宁小学西门北华街以东、荷城路以南、仙衣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荷城社区:A【仙衣路以东、郁林路以南、金田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B【金田路以东、桂林路以南、中山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③港城六八社区(其中北环路与西环路交接路段(环城一级)以东、荷城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的区域除外);④港城蓝田社区;⑤市体校生。 |
荷城初中 二校区 | 1500 | ①荷城社区:【中山路以东、桂林路以南、民主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中山社区:【金田路以东、北环路以南、解放北路以西、桂林路以北的区域(含北环一村、二村)】;③龙圣社区:【民主路以东、桂林路以南、和平北路以西、布山大道以北的区域】;④港城棉村社区。 |
港北一中 | 900 | ①龙圣社区:【民主路以东、布山大道以南、和平北路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八一社区。【为消除大班额,今年招收的七年级新生暂安排在旧贵高校区就读】 |
港北二中 | 1200 | ①港宁社区:【迎宾大道以东、荷城路以南、港宁小学西门北华街以西、金港大道以北的区域】;②西江社区;③西江监狱;④马草江社区;⑤石羊塘社区;⑥六八社区:【北环路与西环路交接路段(环城一级)以东、荷城路以南、迎宾大道以西、黎湛铁路以北的区域】。 |
港北三中 | 400 | ①登龙桥社区;②东湖社区;③永新社区;④南平社区;⑤震塘社区。 |
港北四中 | 600 | ①小江社区;②西五社区;③县东社区;④凤凰社区。 |
港北五中 | 500 | ①三合社区;②东港社区。 |
港北六中 | 750 | ①港城街道【其中棉村社区、蓝田社区、六八社区的户籍除外】;②中里乡龙山村、平陆村、三陵村、双古村(因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对乡村学校撤点并校。为保障学生入学权益,根据《义务教育法》,对四个村的适龄学生统筹安排到港北六中就读)。 |
民办学校 | 按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和在校生规模控制数自主招生,同时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 |
公办初中合计 | 7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