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服务指南
一、招录范围
(一)招录对象: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人数:全市每年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
(三)招录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正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
二、服务期限及待遇
1.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人员主要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2.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应发,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录流程
发布招录公告→现场报名→考试和体检→结果公示→签约上岗→岗前培训
四、招录时间
各区、县(市)、开发区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招录
五、招录部门及地址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六、联系电话:024-87125305
七、政策依据
《*** ***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