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做好业务培训
为了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2015年全省乡镇财政干部培训规划的通知》(辽财基【2013】195号)和鞍山市财政局《鞍山市2013-2015年乡镇财政干部工作规划》(鞍财县【2013】151号)文件,加强我市镇(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海城市2015年镇(区)财政干部培训工作计划》,海城市财源办于10月21日-23日,召开了2015年第三季度镇(区)财政干部培训班。财政局财源办、综改办、预算科和全市27个镇(区)140名财政干部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培训的师资由财源办聘请和安排,主要由财源和综改办主任、心理咨询师、审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及软件公司专家组成,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从四个方面开展培训。一是财源和综改部门,对镇(区)财政资金监管、财政决算和月报编制、财政档案管理和综改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二是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从阳光心态、婚姻家庭等方面入手,通过专业的心理分析和疏导,给财政干部减压减负,塑造积极健康的心态;三是业务知识专项培训,结合乡镇财政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从审计实务、财政法规两个方面答疑解惑,防微杜渐,从源头遏制财政、财务问题的产生;四是预算软件培训,软件设计公司的专家利用多媒体对预算软件系统进行了全面讲解,从预算指标管理、用款计划、支付申请等流程环节入手,进行实际操作培训。本次培训镇(区)财政干部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无缺席、迟到现象,不走过场,效果显著,圆满完成了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