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东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东政办发〔2018〕72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1日
铁东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和鞍山市教育局印发的《鞍山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主阵地作用,依托心理健康领域各职能部门和社会专业力量,不断拓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和方法,构建有效的心理健康体系,切实提升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心理健康教育总体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学生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心理健康教育具体目标是: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学生,进行科学有效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三、工作原则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2.坚持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全体教师都要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4.坚持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相结合。要在教师指导下,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主体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自主自助维护自身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一)要把舆论宣传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阵地。
各单位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将提高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促进心理健康的积极作用。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讲座、知识竞赛、板报、书刊、群体性活动等传播形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心理健康素养,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团区委、区教育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二)要把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任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有关要求,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整合有效教育资源,满足不同发展倾向学生的心理需求,为他们身心健康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指导。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成长过程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在其尚未出现或刚出现时给予指导、积极干预,让他们有所了解、有所准备。对那些已出现的消极心理或行为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区教育局牵头,区卫计局、团区委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要把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首要前提。
1.合理配置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进一步完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评聘制度,各中小学校要精心选派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心理健康专业素养的人才并把他们安排到心理健康教育岗位。各中小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和实战能力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有条件的中小学可以配备2-3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其专业、学历、资质要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执行。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培训。依托具有良好影响力且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专业培训和实践。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训,提高其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
3.加强通识性培训。区教育局要加强行政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等管理者和全体教师教育培训,提高对心理健康教育认识,了解掌握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的政策文件,引导教育管理者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确保这项工作有效落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自觉有效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关注学生心理活动,洞查学生心理状态,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卫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要把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突破口。
1.加强与妇联、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配合协作。了解掌握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需求,重点关注单亲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为他们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
2.加强家庭教育的知识普及。把心理学知识融入家长学校教育课程,大力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的育人合力。
3.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通过多形式的活动,帮其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缓解心理压力、增强心理调节能力。
4.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处置领导小组,制定应对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预案,如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校外心理专家支持。(区教育局牵头,区妇联、民政局、卫计局、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
(五)要把深入开展教科研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支撑。
教育系统要不断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科学研究规划之中,同时,组织相关课题申报和优秀成果评选,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践提供理论科学依据和实施指导。依托省内高校及辽宁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鞍山指导中心和鞍山心理咨询师协会等专业机构,开展科研合作;鼓励建立校际联盟,整体互动,共同发展。(区教育局负责)
(六)要把加强课程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
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在体育与健康课程中,每2周安排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以活动教学为主,以提高学生整体心理素质为主要任务,既要防止单纯的心理学知识讲授,也要警惕过分娱乐化,尤其要防止临床咨询倾向。要充分利用各类实践活动,切实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实效。(区教育局负责)
(七)要把加强教育场所建设作为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载体。
充分发挥铁东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功能,各中小学应配备1个心理咨询室,有条件的学校同时建立心理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包含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和沙盘游戏治疗等功能。同时,学校心理咨询室应在学生的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也应为学生家长参与提供条件。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在开放时间内值班、接待来访学生及家长。每个教学周内,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开放时间不少于10学时。建议实施咨询预约制度,学生或家长可通过登门、电话、网络等方式预约。新生入学期间,学校要组织学生参观心理咨询室。(区教育局牵头,团区委配合)
(八)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石。
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与相关事件报导中要注重科学性、适度性和稳定性,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对于心理健康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公安部门要及时、妥善进行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宣传部门要高度警惕社会和网络上不良传播势头的蔓延,多措并举净化社会和网络环境,确保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平稳与稳定。(区委宣传部牵头,公安铁东分局、区教育局配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铁东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工作规划之中,同时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铁东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方案落实过程中措施得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明确各自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服务工作。区卫计局牵头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制订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中小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对心理出现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妇联、残联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区教育局负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工作,通过课程设置、学科整合、科普宣传、创设活动、关注特殊群体等形式,不断加强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妇联、民政、卫计、残联等部门配合协作,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关注单亲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现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区人社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心理健康专职教师的配置工作;宣传部及公安部门负责心理健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舆情控制工作。
3.各单位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资金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软硬件建设的资金投入,并鼓励相关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从时间和经费上给于支持,不断提升心理健康辅导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与表彰工作。要及时总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适时召开总结及表彰大会,交流成果、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强化引领。
***:铁东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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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东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朱奎海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 谭富鑫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 王 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德密 区教育局副局长
姜 涛 区民政局副局长
丁梓洋 区人社局副局长
宋志丽 区卫计局副局长
李庆祝 公安铁东分局副局长
张 宇 团区委副书记
刘丽娜 区妇联副主席
肖 冰 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谭富鑫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