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震局采取有利措施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工作
2014年,鞍山市地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完善了防震减灾组织指挥体系,召开了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制定了《鞍山市破坏性地震应对主要工作流程》,完善地震应急工作措施。加强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建立了地震局现场工作队应急储备库;三是加强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开展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调查工作,健全了地震应急工作基础数据库。会同市民政局、应急办等单位对全市重点单位进行了应急督导检查;四是加强部门预案的修编制和备案工作,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了预案的动态有序管理;五是加强应急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通过专家授课、播放录像片、摆放宣传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六是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工作。深入开展了学校、机关等单位的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演练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应急反应能力;七是加强震情值班工作。坚持二十四小时震情值班值宿制度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应急工作的及时高效有序;八是积极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召开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工作协调会,确定了首批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试点单位,并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完善和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全市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由于措施得当,保障有力,在2014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评比中,鞍山市地震局获得“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