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作风20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和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党的建设“两强两抓”工程,大力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聚焦突出问题,真正以事为轴心,转起来、干起来、忙起来,特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求真务实作风20条措施。
一、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联系实际不紧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精神,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全力推进党的建设“两强两抓”工程,大力实施“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战略。
二、切实解决对中央决策部署贯彻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问题。深入推进“对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专项整治,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实行台账管理,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实化验收标准,情况汇报需由专项小组负责同志审定后上报。将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考核、重大决策部署专项督查、市县巡察,作为工作实绩考核重要内容,每半年通报1次。
三、切实解决工作质量不高、工作作风不实问题。每年组织1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优秀工作作品展”,强化“作品意识”“精品意识”,发扬吃苦吃亏的“两吃”精神和“深、细、严、实”的工作作风。
四、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解决不及时、不到位问题。用好用足鞍山“8890”平台问题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研究调度,亲自办理诉求,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马上办”,对已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开展抽查、回访。
五、切实解决信访量大,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问题。落实省委“五级书记抓信访”责任,完善“13+1”书记抓信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每月到信访接待场所至少接访1次,每季度到“8890”平台认领1个民生难题。
六、切实解决营商环境不优、项目推动不快问题。落实好《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80条》中23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进数据共享、信息共享,审批事项高度整合、服务环境高度对接,探索建立“一体六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审批服务“一网可办、一网通办”。市县两级具有审批权、执法权以及履行内部监督、工作指导、公共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要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窗口单位必须无条件兑现公开承诺的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
七、切实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言而无信问题。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生态环保、矛盾化解、消赤减债、“三闲一烂”等领域,以及深化改革和攻坚克难、巡视巡察整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旧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尤其对招商引资承诺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八、切实解决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必须表明态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出重大行政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九、切实解决层层画圈、签批空洞、指向不明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内请示事项必须签署明确具体的意见,杜绝“请报某某领导阅示”“请依法依规处理”“请按原则办理”等大而化之的“官话”“套话”。坚决防止该把关的不把关,该决断的不决断,该提意见的不提意见。
十、切实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认真贯彻《关于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考核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若干规定》,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对意志消沉、精神不振,缺乏斗争精神、不敢触及矛盾,工作主动性不够、抓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十一、切实解决“不为担当者担当”问题。把“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具体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定期会商,对正在接受调查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以及挽回损失等情况,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十二、切实解决弄虚作假、谎报情况问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认真落实省委、市委相关通知精神,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严禁搞“选择上报”,报喜不报忧,甚至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严禁搞“材料政绩”,热衷于“材料美化”“文字经验”;严禁玩“数字游戏”,不统计、不调研、报虚数、报假数;严禁搞“成果速成”,任务刚刚布置就总结汇报成绩,杜绝“朝发夕报、连夜上报”的现象发生。
十三、切实解决学风漂浮、理论脱离实际问题。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深学笃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善于从******的***中找思路、找“钥匙”、找答案。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并抓好所在党委(党组)、所分管部门(领域)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发言、撰写心得体会要有自己的所思所悟,不得囫囵吞枣、复制抄袭。
十四、切实解决为开会而开会,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开会问题。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市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县级,省委、市委直接开到县乡级的会议,一般不再要求层层开会落实。市级各类会议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每周同一地区或部门党政“一把手”开会次数不超过1次。与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其他单位、业务部门关联度不高、告知性会议,不得要求“一把手”或副职参会。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要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坚决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
十五、切实解决文风不实问题。严格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规格、严格遵守行文规则,坚决杜绝通过不标注文号或便签通知等形式变相发文。发扬“短实新”文风,除中长期规划等文件外,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呈报上级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市委书记参加的会议,会议主持词原则上由市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不说“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很强”之类的套话。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可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全市各级主要领导的会议讲话稿,一般不超过5000字。
十六、切实解决党内称呼出现江湖化、等级化等庸俗现象问题。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全市性会议、活动对领导同志称呼时不加“尊敬的”、讲话不称“***”,一般工作会议发言时不鞠躬致意。党政机关之间不得以请柬方式邀请参加有关会议或活动。
十七、切实解决督查检查考核数量多频次高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除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外,涉及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以及本系统全市性的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不得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工作调度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夹带搞评比打分、排名通报、责任追究。对未列入年度计划、确需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的事项,牵头部门需提前按程序上报市委审定后,方可实施。重要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须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八、切实解决牌匾过多、“痕迹管理”过多问题。清理各种牌匾,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再挂牌;对现有牌匾坚持“谁挂谁摘”原则进行清理规范。今后,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在社区和村级办公场所加挂牌匾。坚决纠正重“痕”不重“绩”的不良现象,注重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多看现场、多见实事、多访群众,重点了解工作措施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得将文件方案、工作汇报、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留痕情况视同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不得搞“清单式”检查,杜绝“检查前将几页纸的清单发下去,基层不得不对照清单一项一项搞材料、做台账”现象发生。除中央、省委明确要求外,市县两级自行提出的留痕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
十九、切实解决“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设置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凡***、***和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或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一律取消。目前没有设立的,在中央出台规范性文件之前,不得新设“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
二十、切实解决调查研究搞形式、不深不实、搞层层陪同、调研成果不管用问题。严格执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8〕62号),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月都要到基层开展蹲点式、随机性、不打招呼的调研。杜绝“在没有深入调研掌握实际情况基础上就发出指令、制发表格”的问题。要聚焦主题、求真务实,形成内容质量高、参考价值大的调研报告,加快调研成果转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陪同的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般不超过4人,各县(市)区、开发区陪同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市领导到基层调研,陪同的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县(市)区、开发区一般由1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调研期间,一般不在基层住宿、用餐,确需住宿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确需用餐的,一律在调研单位食堂用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并按规定缴纳食宿费。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室要督促推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加大对违规行为组织处理力度,切实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重要内容,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