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向节水型城市迈进
建立以节约、保护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法规体系
鞍钢成为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典范
积极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
3月21日获悉,经过几年努力,鞍山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用水总量与十五初期基本持平,全市总用水量快速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在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为实现鞍山市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目标,我市建立健全了更加完备的节水法规保障体系,有针对性地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2005年,《鞍山市节约用水条例》开始立法调研,2007年1月1日,《鞍山市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使节约用水的管理、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具有可操作性。2009年5月1日,我市又颁布实施了《鞍山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从而建成了以节约、保护为核心的节水型社会法规体系。
鞍钢作为我国最大、最老的钢铁企业,也是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鞍钢的主要做法是,项目节水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投产,并广泛采用无污染、少污染的新工艺、新设备,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工艺设备,由单纯的末端治理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供水工艺,实行一水多用,综合利用。每年用于节水投资1500多万元,近几年完成了厂区生产、生活用水分供工程,减少了新水供应量。如在炼铁高炉、炼钢转炉等大型用水设备上,实行串联供水;在加热炉等设备上采用气化冷却代替水冷却;将化工、发电、炼铁等厂的余热水供市区居民取暖,回水再返回厂区用于生产。几年来,鞍钢由用水大户变成了节水大户。
我市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为核心,积极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积极推广设施农业及高效经济作物滴灌、微灌等节水技术,加快建设高效输配水工程等农业节水基础设施。2007年2010年以鞍羊路设施产业带为重点,共投资2000余万元,建设完成千山区张忠堡、海城市感王镇、台安县小河子村等农业园区节水灌溉工程和果树节水灌溉工程,共新建各类小型水源工程1030处,新增设施农业面积10余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6.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88万亩。
同时,我市对现有大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投资2405万元,对海城三岔河灌区进行节水改造,新增渠首站自动控制设备16台套,新建自动监控室2座,完成干支渠(沟)开挖疏浚9条,总长47.14公里,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了13%,新增供水能力2560万立方米/年,受益面积12.8万亩。目前,全市总灌溉面积已达到138.1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1.7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