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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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为了及时排查和整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我局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重大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企业的人员培训情况;装置、设施安全距离及管理情况;自动化控制情况;安全设计诊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情况等共20项内容进行逐条排查。目前排查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2项,已***督办企业整改完成1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项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未彻底整改前要求企业采取了临时安全管控措施,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部门、人员、整改资金等,我局将对整改进度定期进行***,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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