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查处违法菱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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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海城市孤山镇黑金村南侧2公里处的黑金石场运输时物料散落,生产时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是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5988号案件。接到转办案件后,海城市立即组织环保局、国土局、孤山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经查,该企业名称为海城市黑金建材开采有限公司,其在运输时存在物料散落行为,生产时所排放的粉尘污染周边环境,同时还发现其存在环保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使用行为。5月30日,海城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处罚款1万元,并依据《鞍山市菱镁产业环境污染治理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全面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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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 21:45:1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