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稽查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市质检所,鞍钢集团公司:
现将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8日
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6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省局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改革当先”的方针,继续夯实基础性工作,履职尽责,加强消费品和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工作在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中的重要作用,为切实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围绕重点产品做好监督抽查工作
1、突出重点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抽查的产品要以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和重要工业产品为重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还应结合本地产品结构特点,科学合理制定抽查计划,如海城的服装、箱包,岫岩的电热毯等。
2、加强对监督抽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按照质检总局发布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技术规范,制定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质检机构要随机选取抽查地点,随机选派抽查人员,对抽样、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建立抽查过程工作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对抽样、检验、数据汇总、审核等环节的***检查,保证检验结果合法、准确、公正。
3、开展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分析利用,承检机构要对监督抽查的结果按行业、品种分类,进行统计分析,并不断收集、整理各级监督抽查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和同期比较,形成产品质量状况监督抽查分析报告,为质量监管提供有力保障,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认真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
4、建立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国家监督抽查及省监督抽查、市监督抽查结论为严重不合格的,由市局组织约谈,负责后处理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参加;其他情况由负责后处理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约谈。
5、严格依据《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开展后处理工作。承办后处理工作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工作规范》规定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确保企业整改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使不合格企业产品质量水平得以提高,企业质量主体意识得到增强。整改时限要保证,上报结果要及时。
6、加强监督抽查结果“双公开”、“双纳入”。协调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对监督抽查结果及后处理结果进行“双公开”,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质量诚信体系,将复查不合格产品和拒检企业纳入“黑名单”。
三、着力开展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7、大力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质检总局确定将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作为全系统的质量提升重点产品,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还要结合本区域实际,补充完善一批重要消费品,制定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综合运用各项职能手段,开展好本地区质量提升行动。
8、通过质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整合系统内资源,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市的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激光电子及自动化产业集群、高端专用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海城菱镁新材料产业集群、海城纺织服装产业集群被列入辽宁省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建议有条件的县(市)、区中选择本地区的支柱性行业或产业集群作为2016年质量提升的重点,也可联合市局共同开展此项工作。
四、严格规范生产许可证工作
9、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省发证受理和委托发证工作。一是做好企业申证前的服务与指导工作,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加强受理环节的审查工作,实行四级审批制度,确保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细则要求的企业无法进入许可流程;三是严格按照省质监局的要求实行网上审批,确保工作时限。省级发证的受理工作在5日内办结,委托下放的产品发证工作在30日内办结。
10、认真履行观察员职责,做好实地核查的监督、协调工作和企业整改验收工作。国家、省级发证的观察员由市局或县(市)、区局派出,委托发证的观察员由县(市)、区局派出,观察员皆由1名从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人员担任。观察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实地核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做好观察记录;要协调企业为核查组的实地核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维护现场秩序,并在核查文书上签字;要督促被核查企业按照核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开展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加强产品质量区域监管工作
11、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区域监管职责。继续完善生产企业区域监管责任制,划分责任区,确定责任人。了解和掌握区域内的生产加工领域的行业分布、企业数量、产品品种、质量状况、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检测设备、人员素质、证照情况等。制定监督检查、日常巡查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完善生产加工企业档案。
12、加强获证企业的分类监管。一是要将所有获证企业的详细信息录入分类监管系统,按照分等划级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分类;二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尤其是对评定为C类的企业要确保检查到位;三是要实行动态监管,对在工艺、设备、管理、产品质量等方面有所改进或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类别,实施监管。确保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生产工艺、质保体系等符合取证条件,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13、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重点工业产品,和涉及健康、安全的日用消费品生产企业,要增加检查、巡查的频次。对于常态监管的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于加严监管和特严监管的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还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六、探索开展风险监测和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14、2016年,市局将根据当前社会热点、网络民意、日常监管发现、机构建议等渠道,确定风险监测目录产品,探索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和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针对重点产品以及对消费者意见集中、舆情关注的行业领域开展风险监测和电子商务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七、加强质检机构的监管工作
1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实施并保持与其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规范工作程序,规范检验行为,提升检验能力,确保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市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对质检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八、努力构建产品质量监督社会共治格局
16、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社会监督机制。选取一批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为人民质量监督员,参与到生产许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当中。联合相关部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努力构建产品质量监督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