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明确技术评估的法律地位方面的解读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首次明确了技术评估的法律地位,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合理布局、严把项目环境准入、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保护各类环境敏感目标、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技术评估机构要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除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提供决策依据,技术评估机构还应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全力配合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标准制修订、行业审批原则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政策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信息及预测模式研究、事中事后管理研究、出台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性文件等重要工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重大宏观政策、基础理论及技术方法研究,力争在涉及改善环境质量的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性问题及关键技术研究上取得突破。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领域前沿科学国际合作研究,引进国际先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并实现本地化应用。
技术评估机构要助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在新形势下,技术评估机构还要从战略层面运用科学手段确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提出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对策建议,提升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和地位;积极贯彻落实“三线一单”管控思路,系统探索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消耗上线划定的技术方法及基于“三线” 控制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定方法,开展相关理论方法研究和实践;进一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中的作用,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在技术评估中紧紧围绕保障环境质量改善,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降低能耗物耗、促进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助力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技术评估机构要提供多方面咨询服务。技术评估机构要充分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推进“产学研用”科研创新,全面推进污染治理技术创新。一是面向国家和地方政府开展环境决策咨询服务,着眼环境质量改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面向行业产业开展环境决策咨询服务,促进重点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污染治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促进污染减排和生态保护。三是面向环境影响评价从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服务,及时宣贯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最新要求。
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面对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新形势、新要求,技术评估工作要抓住机遇,适应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改革的需求,近期要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开拓创新,更好地服务于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加强技术评估的手段创新。尽快对技术评估导则进行修订,在技术评估中充分利用遥感遥测、大数据分析、数值模拟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改变传统的手段单一、过分依赖专家的评估方式;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平台的应用功能,构建数据信息采集和管理系统,完善相关统计分析功能,在技术评估中得到应用;同时还要加强法规模型的标准化建设,以提高评估的规范性。
重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需要,通过剖析现行导则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具备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体系发展规划,重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提升导则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技术咨询活动、各级评估机构顺利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依法行政审批提供技术依据和决策参考。
拓展技术评估服务领域。发挥技术评估重要作用,拓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的工作范围,更大力度服务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地”,从战略层面、运用科学手段确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提出经济社会绿色化发展对策建议,提升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和地位;强化技术评估与排污许可制度、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自行验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高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