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鞍山市审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九、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二、2020年部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三、2020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2020年部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五、2020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六、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十七、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八、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九、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十、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
二十二、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三、2020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四、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五、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四部分 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鞍山市审计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公开原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保证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第三条 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方便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公众找得着、看得懂、能监督。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部门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中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责、预算单位构成等。
(二)部门预算表。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等预算表等。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等。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六条 部门决算信息(***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等。
(二)部门决算表。主要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等。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及其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名词解释。主要对涉及本部门决算公开表中的专业名称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 公开方式
第七条 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第五章 公开程序
第八条 根据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部门公开预决算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鞍山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及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区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及省、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及省、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级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县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鞍山市审计局
第三部分 鞍山市审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
第四部分 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收支总预算1846.12万元。
(一)收入预算1846.12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846.12万元;
(二)支出预算内1846.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86.42万元;
2.项目支出260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鞍山市审计局收入预算1846.12万元,比上年增加246.48万元,增长15.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6.12万元,同比增加246.48万元,增长15.41 %。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2. 机房设备、办公用电脑陈旧需报废更新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鞍山市审计局预算总支出 1846.12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46.48万元,增长15.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4万元,增长8.07%;项目支出增加128.08万元,增长97.09%。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二是机房设备、办公用电脑陈旧需报废更新。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46.12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46.12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36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31万元、项目支出26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减情况。2020年,鞍山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46.12万元,比上年增加246.48万元,增长15.41%。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1.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2. 机房设备、办公用电脑陈旧需报废更新。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6.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3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1万元。
人员经费1280.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人员离休工资、离退休人员取暖费、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驻村人员补助。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7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预算数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25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25万元 。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5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鞍山市审计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 机要通信用车1 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
(五)预算资金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项目支出应纳入绩效目标的项目共8项,预算资金260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预算、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明细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支出预算明细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六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导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鞍山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