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开(201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支出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
四、“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实施国际通用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负责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负责新产品开发、投产鉴定和技术改造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本地区计量标准;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组织本地区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七)负责全市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市相关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监察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
(十)按权限负责全市质监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3.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4.鞍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5.鞍山市标准计量技术情报研究所
6.鞍山市计量监督检定所
7.鞍山市计量仪器实验厂
8.鞍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9.鞍山市代码管理办公室
10.深圳质量认证中心北方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开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基本支出总预算3097.7万元。
二、关于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45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1.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76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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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鞍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