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举措增添动能清原县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清原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实施《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确保乡村振兴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一是以点带面、全面发展。在全县选取3个试点乡镇(大苏河乡、敖家堡乡、枸乃甸乡)整乡推进,突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发挥乡镇、村屯主体作用,按照20字方针,做到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化、效果化。同时,其他乡镇选取2个行政村做为典型示范村,制定子方案,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
二是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加大对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坚持整合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实现全县统筹安排,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合力。按照到2020年基本实现对全省集体经济空壳村扶持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按照每个村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安排扶持资金,筹集落实本级财政奖补资金,制定本级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突出项目、打造载体。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县域经济发展带动乡镇经济、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落实“3211”任务。盘活停产企业,提升原有企业,引进新的项目。特别是光伏农业、中环国投生物质发电、沈吉铁路改造、大北农生猪养殖加工、莱河矿业工业旅游等超亿元项目,落实县委常委、副县长包保,建立全周期服务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强化执行、优化环境。落实“重强抓”任务,精细任务、精准措施,各位副县长分关把口,带领责任部门抓落实;县长办公会每半月调度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督查室、绩效办定期督导,***考核,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进职能审批、并联审批和限时审批,营造公平规范、高效和谐、更具优势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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