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为农民工撑起艳阳天
蕲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四抓四促”保障劳有所得,为农民工撑起一片艳阳天。6月4日,该局被国家人社部授予“劳动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据介绍,该局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1994年,虽然只有工作人员7名,但却承担着监察、受理、查处招用工、支付工资、落实社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职业中介、培训、违法违规案件等各项职责。采取“四抓四促”举措:抓劳动年检,促合同签订;抓专项监察,促规范用工;抓投诉举报,促社会稳定;抓宣传服务,促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每年都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1月31日,该大队接到县两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后,进工业园、到企业、查小作坊、查小砖窑、查小矿山,日夜加班,建立农民工投诉绿色通道。除夕之夜,当千家万户欢度春节之时,该大队的工作人员仍忙碌在工作岗位上,有的进企业查处落实问题,有的24小时值守在电话机旁,共摸排密集型企业34户,查出拖欠工资2.8万元,涉及农民工37人,所欠工资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2011年11月11日,当接到投诉工业园一家照明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问题后,执法人员当即与园区管委会联系,并于当日进入该企业,采取调查取证、当面调解、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等办法,使该公司支付员工工资4万元。
据统计,截至6月5日,该局劳动监察大队已对全县1046家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年检,查处各类违反劳动保障法规案件397起,依法处理93家,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83.5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5347份,督促24家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方新平 詹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