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禁止城乡三轮车非法营运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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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8日发表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为“少流动、控聚集”,防止疫情反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孤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1年11月20日起,禁止三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等在孤山城乡区域载客营运,一经发现,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扣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孤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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