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东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人员全面加严佩戴口罩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当前,德尔塔毒株传播能力明显增强,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戴口罩可以阻挡空气和飞沫中的细菌、病毒,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就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所有进入公共场所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健康信息码管理措施,一律实行扫码管理、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落实。
二、室内密闭场所,如会场、医疗机构、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商场、药店、酒店、餐馆、宾馆、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金融机构、政务服务中心、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影院、网吧等,以及室外人群聚集场所,如车站、高铁站、广场等,均需严格落实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三、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公共场所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重点人员和职业暴露人员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对拒不配合者,各有关单位有权拒绝其进入,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五、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人员,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并做好个人防护。
东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