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5月19日上午,我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市民政服务中心以及各婚姻登记处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相关人员共同收听收看了民政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并进行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培训。
本次跨省通办试点有辽宁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和湖北省武汉市、重庆市、陕西省西安市。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将按照国家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合理设置分区,优化功能布局。此外,各婚姻登记处还将加强婚姻登记员、颁证员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目前,我市已经在全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跨省通办”业务将于5月底测试完毕,6月1日开始“跨省通办”业务。外地户口在我市工作和生活的人员,只要提供我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在我市任一婚姻登记处完成婚姻登记。
同时,我市各婚姻登记处全面实施婚姻登记预约制度,通过辽宁省婚姻登记官网、“辽事通”APP、微信公众号、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方便市民预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