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黑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从11月10日13:00起,全县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预警级别为黄色,启动Ⅲ级响应。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在每天上午9:00前将前一日应急预案启动工作落实情况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Ⅲ级预警期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派出现场工作组对各乡镇、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561002、5512369
联系人:张俊峰 130****7886
传真:5561002
电子邮箱:hshb61002@163.com
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