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义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1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25日,巡察组向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通过近三个月巡察,县委第一巡察组中肯指出我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服务群众等方面共5项16个问题。我党组以积极主动认领,深刻对照查摆,认真分析研究,及时补足短板的态度,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积极努力,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各项整改任务均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步骤。自巡察意见反馈后,县残联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理事长靖宇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明确目标要求,有效推进工作。机关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为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期间,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成果运用。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积极落实整改。修订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使残联工作在经过政治巡察后,机关作风和政治生态得到有效转变,高效推进残联事业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目前,共计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有1个问题正在推进,年底前完成。
(一)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关于“原副理事长刘某,于2019年3月25日被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9年11月15日,经义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开除公职。原理事长李某某,在任期间变相核销招待37795元,李某某负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24日,义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李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以反面典型为例,开展警示教育,于2019年11月1日,组织观看了王树廷违法违纪专题警示教育片。二是自巡视反馈意见起,对本单位的重点工作推进、残疾人专项项目落实、人事及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一律纳入党组议事,形成党组会议记录,防范廉政风险,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处理收文不严肃、不规范
关于“一是处理收文不严肃。2013年12月5日,在《关于做好2017年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义委办〔2016〕34号)文件上签署“田秘书OK”,2017年4月19日,在《关于对三项重点工作展开督查的通知》(义督〔2017〕5号)文件上签署“让大师兄整。落款唐僧5月18日”经了解,此举为残联副职领导所为。二是收文处理不规范。2016年收文184份中有160份没有填写处理结果及意见,占比87%;2017年收文252份中219份没有填写处理结果及意见,占比87%;2018年收文154份中126份没有填写处理结果及意见,占比81.8%。”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0年4月8日,由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提醒提示文件批阅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二是对文件批阅要求管理人做到认真细致,确保政令畅通,批示完整有效,档案管理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关于“2018年8月27日,县宣传部下发文件(义宣发〔2018〕26号)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党组未成立意识形态责任制领导小组,没有结合本单痊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部署,没有按季度进行析研判工作,年终没有对意识开态工作进行总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关于开展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于2020年3月25日成立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义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工作要点》,于2020年4月 20日下发。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二)贯彻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力
1.未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
关于“2016至2018年县委组织部共部署4个民主生活会,残联党组均没有召开,分别是:2016年“两学一做”,2017年“三真三实”、“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8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2018年6月21日虽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但主题为“找出自己不足”,与部署的主题不符。”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此问题,已由党组书记代表党组对分管党务工作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提醒提示要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开好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二是已按巡察反馈要求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民主生活会”。下一步是开好年末的民主生活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缺失严重
关于“2014年至2018年,县委组织部部署10个专题组织生活会,残联党组有8个专题组织生活会无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无法证明残联党组召开过专题组织生活会。分别是:‘2014年为民务实清廉’,2015年‘学党章做合格党员’、‘ 三严三实’,2016年‘学习毛丰美’、‘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2017年‘践行三真三实’,2018年‘重强抓’、‘ 学条例强堡垒’”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上级党委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党日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上级指定的专题,开好年末的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党员的民主评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
关于“一是材料缺失较多。没有2013年至2016年‘三会一课’相关材料;二是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日活动次数不够。2018年支部委员会召开7次,2018年召开5次,按照每年12次的要求未达到规定次数。2017年党员活动日7次,2018年4次,按照每年12次的要求,未达到规定次数。2013年至2018年,党组书记未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三是党课学习不规范。2013年至2018年,党组书记没有给机关支部党没讲党课,2018年虽然组织了党课学习,但没有按规定每季度安排党课学习,而是安排在3月、5月、7月。”
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中对“三会一课”的有关要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二是每月按时按质开展党日活动,每年党员会习不少于56学时。三是及时跟进“学习强国”学习进度,全面提升理论武装水平。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 未落实党组织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制度
关于“2017年以来,没有开展党组书记和支委班子员、支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2018年因主要领导请假,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以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已进行了民主评议的标准,把年底的民主评议纳入议事日程。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弱化
1.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关于“一是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二是没有2014年至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也无其他材料能证明对此项工作做过安排和部署。”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0年4月26日,制定并上报了《县残联党组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报告了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明确了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二是按纪委监委和派驻组的日常工作要求,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不到位
关于“2016年和2018年党组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没有开展‘一岗双责’谈话,没有定期指导检查分管范围内党内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一岗双责”谈心谈话。二是在党组落实“三重一大”议事时,强调党风廉政,杜绝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四)廉洁建设存在隐患
1.固定资产未入账
关于“2015年12月14日购买空调、2016年1月6日购买沙发总计32310元;2016年1月6日购买电脑4187元,购买沙发999元;2016年1月9日和3月30日购买红双喜乒乓球台2930元;2016年7月26日购买一体机2900元;2016年9月26日购买沙发、茶几、床垫8820元;2016年11月5日,购买吸油烟机1500元,以上物品总计金额49459元均未入固定资账。”问题。
整改措施:根据巡察指出的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强化财务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和程序,按财政统一要求,上报固定资产入账信息。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2.公车超出预算支出
关于“公务用车2台,2018年预算运行维护费26000元,实际支出41000元,超出年初预算15000元。”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按照财政统一标准,确保预算内进行公车维护,年末对公车使用经费按程序和标准进行报账。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超过结算点1000元支付现金
关于“2015年2月12日,提取现金10000元用于支付报刊、食堂、电话以及差旅等办公费用;2015年2月13日,提取现金18600元用于购买辅助器具2套;2015年12月4日,提取现金20836.08元用于支付印刷、劳务、保险、交通等办公费用。”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管理报刊、食堂、电话以及差旅等办公费用,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凡是结算起点过1000元的支出,一律进行转账,保证办公费用合理支出,符合财政有关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4.账目支出不附明细
关于“2016年5月17日,在锦州佳奥假肢矫形康复中心购买盲人收音机和盲人手表,共计5300元,在账目中没有附器具明细。”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已对巡察指出的残疾人辅具明细及时补充入账。二是加强对辅助器具管理,确保支出与明细相符,做到账目清晰完整。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五)服务全县残疾人群体宗旨意识不强
1. 残疾人证核发较为混乱,管理亟需加强
关于“我县共有(持证)残疾人12880名。2015年前,残疾证办理和等级评定由县残联负责,存在非残持证、高定级别、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较重。2016年由医疗机构取代残疾评残后情况有所好转。但之前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依然存在,人证不符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措施: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义县残疾人证年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第一代残疾证换证为契机,对残疾人证核发不规范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正在推进。
2.核发残疾证没有严格履行程序
关于“2018年以来,在残疾人评定环节,未按文件(锦残联〔2018〕2号)中规定的“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等适当的场所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的要求进行公示,其档案里缺少公示结果,缺乏评残透明度。”问题。
整改措施:经请示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义县残疾人证年审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契机,规范残疾证办理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3.残疾人专职委员一、二级残疾比例过高
关于“2016年全县残疾人专职委员 266名,一、二级残疾人任专职委员133名,占比50%;2018年全县残疾人专职委员266名,一、二级残疾人任专职委员95名,占比35%,虽然占比较2016年有所减少,但与文件(锦残联〔2016〕81号)‘规定的原则上聘用三、四级残疾人员为专职委员’的要求差距较大。”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锦州市残疾人专委员管理办法》,采取就地就便、公开公正、动态管理的原则,确保人员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能够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工作任务,目前进展顺利,各乡镇已经上报完毕。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成为推动残联事业稳健发展的过程。
义县残联人联合会党组
2020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