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布2020年立法计划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经市委批准的2020年立法计划。共有9件立法项目列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等领域。
记者了解到,今年的立法计划由制定项目、修改项目、论证项目三部分组成。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制定《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营口市西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通过地方立法加强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水环境,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进行修改,使地方性法规更加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立法计划既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任务,又谋划了未来一年的立法工作方向,将《营口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营口市家政服务业管理条例》《营口市金牛山遗址保护条例》作为论证项目,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
在编制立法计划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民意、吸取民智,通过微信公众号、营口日报等媒体刊登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列入立法计划的项目,是在综合考虑立法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等因素,经过征求意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后确定的。立法计划的制定和施行,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发挥地方立法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立法进程与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全面深化法治营口建设的客观需要相适应,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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