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银行联合团市委创新推出111融资扶持平台助力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编者按: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和团省委的支持下,阜新市人民银行联合团市委推出“1+1+1”青年创业融资扶持平台,构建由“基层团组织+涉农金融机构+青年创业典型”的创业融资模式。现将有关情况报上,供参考。
一、“1+1+1”青年创业融资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指导下,成立由共青团阜新市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阜新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阜新市人民银行将指导农村信用社、团组织依法征集农村青年信用信息,与团组织、农村信用社联合评定、动态管理农村青年创业典型,指导农村信用社将农村青年创业典型评价结果引入农户贷款审核过程,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村信用社出台针对农村青年创业典型的信贷优惠政策,促进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
(二)建立对接平台。一是团组织推荐。团市委通过提供“阜新市领头雁工程”中两县各乡、镇涌现的优秀青年农民名单和“阜新市青年创业大赛”中评选出的农村青年名单,初步筛选出创业意识强、投资项目明确、有贷款需求的优秀青年农户报农村信用社。二是农信社自身筛选。农村信用社根据自有客户资源,挑选出符合条件的青年农户纳入支持名单,并报团组织备案。三是综合评定。农村信用社依据团组织推荐名单和自身筛选出的青年名单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首批拟支持的60户创业典型名单。四是考察复核。人民银行根据农村信用社上报的资料,通过调阅农户个人信用报告、深入农户走访等形式开展非现场和现场两次复核。最终,确定50名首批试点工作支持的农村青年创业典型。
(三)强化激励措施。针对创业农户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资信状况,由农村信用社为其发放贷款,并给予各方面优惠政策。一是贷款额度放大,给予青年创业农户信用贷款10万元的最高额度,保证贷款40万元的最高额度,抵押贷款抵押额70%的授信额度;二是实行利率优惠政策,以上三种贷款比同类贷款利率优惠20%;三是贷款期限适当延长,根据贷款用途的实际生产经营周期,达到最长贷款期限三年;四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率先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产权“两权”抵押贷款,以及仓单、应收账款等动产抵押贷款等;五是施行“阳光信贷”,对农村青年创业典型简化办理手续,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信贷服务。六是实行贷款贴息。对于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创业典型,享受前四项优惠政策;对于贷款额度在2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典型,执行贷款基准利率,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四)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对青年农户进行一次现场考察,根据每半年的考察情况,对于贷款逾期、欠息的要坚决剔除出典型农户评选,对于项目存在风险,示范带动效应明显下降的农户要提前收贷,取消资格。试点工作对支持的青年农户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一律取消资格。对于符合标准的,要进一步适时研究政策支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
二、示范效应
一是解决青年创业资金难题。以试点工作为载体,以信贷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典型为手段,切实为在评选中涌现出的农村青年创业典型送去宝贵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解决了农村青年在创业中的资金难题。通过青年创业就业典型示范作用以及构建的平台帮扶模式,能有效的解决青年创业资金难题。
二是降低青年创业资金成本。目前,给予青年创业优惠政策包括信贷额度、实行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方式以及贷款贴息等措施。按照50户青年创业、每户给予三年期10万元信贷额度,比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优惠20%来计算,可以给50户青年创业企业节约资金成本20余万元,能有效的降低农村青年初创企业资金成本。
三是利于农村信用环境建设。通过给予信用资质良好的青年创业户贷款优惠政策,支持有发展潜力、有信贷需求的青年农户,通过其带头示范作用,可以进一步优化当地信用环境,带动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