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阜新检查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
4 月18日、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带领检查组来阜,就《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裴伟东,市长张成中会见检查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志成,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邵希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月参加相关活动。 在阜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召开工作汇报会、案例分析会和专题座谈会,对我市《治安管理处罚法》宣传教育,推进创新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依法打击治安管理违法行为以及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听取了社会各方面对该法律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还先后深入市公安局110报警中心和警务大数据中心、细河公安分局新兴派出所、海州区政府、海州公安分局西山派出所、辽健集团阜新矿总院、阜蒙县公安局东梁派出所和阜新宝地温泉度假区等处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我市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以强化社会治安为导向,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狠抓法制宣传教育,有效规范执法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质量,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成效明显。 检查组强调,《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法律武器,要高度重视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要在法律实施过程中体现鲜明的法治导向,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技防体系和管理体系,构建全要素管理、全流程监督、全信息研判的常态化执法监督机制,切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与党和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同频共振,在执法过程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