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减量退养整治农村不规范养猪场
一年前,在城桥镇大陈路东引路路口附近存在一处不规范养猪场,因其养殖设施简陋导致臭气弥漫,附近居民、过往群众苦不堪言。县、镇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及时***疏导,坚决开展整治行动,一举肃清了该处不规范养猪行为。市民施女士上班的地方就挨着该养猪场,据她回忆,之前上班时总能闻到一股臭味,尤其是夏天,格外难受。“自从养猪场‘撤’了以后,臭味消失了,上班的心情也更好了。”
记者从县农委了解到,在崇明生态岛建设过程中,不规范养猪场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一年四季臭气熏天、夏天时成群的苍蝇往家里飞、污物直接排放进附近的小河以至河水发黑冒泡、行人走过得捂着鼻子……规范和整治农村不规范养猪场,还崇明健康文明的环境,成为近年来本县的一项重点工作。自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本县累计整治、“退养”农村中小型不规范养猪场579家,整治退养生猪养殖量近5万头,拆除棚舍面积6.3万多平方米。面对当前猪价上涨行情,整治难度增大的现状,这些数字来之不易。
危害大需全面整治
《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提出“到2020年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而不规范养猪场简陋破旧,缺乏必要的污染物收集处置、利用等设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农村地区的不规范养猪场基础设施破损、粪便利用设施缺乏、动物防疫措施不到位,养猪场业主“重经济、轻环保”,不愿投入资金进行环保设施建设,长期缺乏有效管理,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生猪生存环境恶劣,存在一定疫病风险,畜产品安全难以确保。再次,部分农村不规范养猪场的养猪行为易造成邻里纠纷,信访上访现象时有发生,这对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带来了威胁。开展农村不规范养猪场整治,是本县生态文明建设,也是减少社会矛盾的实际需要。
对此,县相关部门及时商讨对策,制定整治计划,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本县共有农村不规范养猪场2302户。5年间,通过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和乡镇宣传发动,农户自行退养了部分养猪场和规范治理了一批养猪场。至2013年底,全县农村不规范养猪场数量为1270户,累计减少1000多户。
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为顺利开展整治工作,县农委会同县环保局下发了《崇明县农村中小型不规范养猪场综合治理方案》、《关于本县进一步开展依法整治不规范养猪场的实施意见》和《崇明县畜牧业生产导则》等文件,再出重拳深入推进农村不规范养猪场整治工作。期间,本县在整治不规范养猪场原有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关闭、退养了农村不规范养猪场579户,比2013年底减少了46%,共计拆除养殖棚舍6.3万多平方米。
联合执法坚决取缔
整治农村不规范养猪场工作难点在哪?县农委畜牧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整治中他们发现,一些由外来人员所建起的不规范养猪场,不仅难以沟通,而且极不配合,不是铁将军把门就是漫天要价,整治进度一拖再拖。“因此我们也及时调整思路,重新梳理了养猪户的人员构成,将由外来人员所建立的不规范养猪场列为整治重点,坚决予以取缔。”该负责人表示,及时把这一难点整治好,一方面将对其他不规范养猪户起到警示与教育作用,更能彰显出本县坚决整治农村不规范养猪场的决心。
据2015年10月统计,全县农村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共55户,涉及本县14个乡镇。去年10月开始,本县开始对锁定的55户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实施关停退养。整治期间,所涉及镇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6年2月底,共有4个乡镇完成了辖区内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关停退养任务,全县共关停退养19户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尚有36户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
今年3月以来,对还未整治的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本县再出重拳,建立了农业、城管、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按照部门职能开展整治,积极引导外来人员配合整治,并开展关停退养协议签订等相关工作。
整治中,各乡镇农业、环保、城管、土地等部门,对外来人员养猪场的违法用地、违规排放和养殖生产等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切实履行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政策杠杆和行政执法等措施,与养猪户签订退养协议,按节点督促关停退养。县农委会同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验收考核组,于5月中旬起前往各乡镇开展督查,逐户验收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退养现场,一旦发现治旧控新不力、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截至6月30日,锁定的55户农村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场中,53户已关停退养。对于未签订退养协议的外来人员不规范养猪户,相关执法部门将重点督查,继续***宣传疏导,清点生猪存栏量和锁定现有数量,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
多管齐下杜绝“新增”
农村不规范养猪场的背后,是水源、空气、土壤的连环污染,是以少数人获得“小利”而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大利”,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给本县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多种负面影响和不确定风险。因此,对农村不规范养猪场进行全面规范整治,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
当前,在本县农村不规范养猪场整治中,突出问题还是相关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对养猪污染物处置不到位,同时存在观望思想,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不愿主动退出养猪生产。多年前,在本县农村,基本上以家庭为单位建设起了一些小型的养殖棚舍,在其形成之前,由于各项养殖政策与技术规范尚未出台,或已出台但农民知晓率低,因而产生了不少农村不规范养猪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现代化生态岛建设的不断建设发展,农村不规范养猪场难以与本县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但长期的“旧思维”仍影响着不少农村不规范养猪户,迟迟不愿主动关闭养猪场。另一个问题是“反弹风险”,多年的专项整治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生猪价格居高不下,农村不规范养猪户中存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稍有不慎极有可能“重操旧业”。
为确保依法整治工作按期完成,下阶段,本县各乡镇将持续采取果断措施,推进农村不规范养猪场的退养关闭。各执法部门将继续坚持“跨前一步、主动作为”,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开展依法整治,杜绝依法不作为现象的发生,必要时将协调供电、供水等部门对农村不规范养猪场采取断电、断水等强硬手段。同时,坚决杜绝新增农村不规范养猪场,各乡镇将利用网格化对辖区内的养殖场点、无人居住的废旧厂房开展拉网式巡查,对发现的不规范养猪户,及时做好种类、规模、数量等记录,通过提高防疫检疫门槛、联动执法等手段多管齐下,依法予以取缔,切实把工作做到位、做扎实,给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