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集体调研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荣、邢建良、陈锡昌、顾钱菊参加调研。
2009年10月,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近3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执行《决议》各项要求,切实将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作为法律监督的主要任务,依法全面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各项工作进步明显。据统计,2009年10月以来,共办理立案监督线索15件,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发出《通知立案书》3份。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了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后,对本县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表示肯定。希望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工作领域,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为维护本县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