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举行首个长三角地区仲裁院工作人员联合培训
近日,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上海市宝山工业园区组织举办长三角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宝山-泰州-台州-铜陵)四地仲裁院工作人员联合培训。这是区仲裁院为做好疫情防控创新形式组织的首个隔空、不见面的四地视频培训,也是本市首个长三角地区四院工作人员联合培训。上海宝山、江苏泰州、浙江台州和安徽铜陵四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逾250名调解员、仲裁员分15个会场,打破地域和空间限制,一起参加了本次视频培训。区仲裁院领导主持此次培训。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的出台体现了国家、政府对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视,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目标。为提升四地调解仲裁人员法律素养、增强人员法律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区仲裁院以“学民法、提素养、优服务”为培训主题,在市人大法制委的支持下,邀请法学博士、长期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事立法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的市人大宣讲团老师开堂授课。老师用风趣幽默的话语,深入浅出地为参训人员讲解了民法典的编撰历程、指导思想、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让参训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民法典对顺应时代发展、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里程碑意义,也进一步提升了四地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为今后依法履职、依法处置争议、提供优质服务统一了认识。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今后要将民法原理融入到争议处置中去,把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作为调解仲裁工作者应尽职责,不断优化调解仲裁工作服务,让人民对调解仲裁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幸福感不断增强。
此次联合培训通过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新模式体现了调解仲裁机构对学习和工作模式的不断思考和改进。今后,区仲裁院还要依靠新技术、新平台进一步扩展四地交流沟通平台、进一步提升四地调解仲裁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做好各地争议处置工作,不断推动长三角地区业务及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的互融互通,引领长三角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