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杨教〔2011〕48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11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区府办《关于做好2011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给本系统的献血任务,教育局根据各校年末职工总数及上年度完成献血指标情况,按市政府下达的单位职工交纳养老金人数6%的比例进行了分配,请各单位领导根据通知精神,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积极组织和动员本单位教职工(包括人才派遣、租赁等交纳养老金人员)参加,按时完成献血计划,确保医疗抢救用血。
2、根据卫生部卫医发[1998]第5号文件,按照献血者健康检查的标准,做好献血公民的健康筛选工作,明显不合格的不要送血站,以提高体检合格率。
3、为便于年底对献血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各单位的献血指标请在十二月十五日前完成。体检日期需提前一个月到献血办预约,体检和献血时请带好身份证、工作证(区献血办地址:平凉路339号,电话:65455802)。
4、待撤并的单位,献血指标应在撤并前完成,未完成指标的由学校负责人带至新单位。
5、凡逾期未完成指标数的(2010年度未完成计划数的,应在2011年内完成),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比。(各单位献血指标附后)。
附:中小学、幼儿园献血计划分配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献血工作 2011年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