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宝山区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技能人才及其团队在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革新上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印发〔2014〕69号)要求,现将开展2017-2018年宝山区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到2020年,在宝山区范围内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以下简称“双百计划”),资助优秀技能团队100个、首席技能人才100名,分3批实施。2017-2018年度,“双百计划”评选资助优秀技能团队35个、首席技能人才35名。
二、工作流程
“双百计划”评选资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评选确立期、***培育期和成果评估期。
(一)评选确立期对申报对象进行预评估,优秀技能团队获一次性5万元工作经费资助,首席技能人才获一次性1万元奖励,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工作团队建设和开展相关工作。
(二)***培育期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优秀技能团队和首席技能人才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中期评估。
(三)成果评估期对优秀技能团队和首席技能人才进行全面评估,主要评估***培育期内在制度健全、科研创新、技术攻关、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优秀技能团队一次性10万元追加资助经费,首席技能人才一次性2万元追加奖励。
三、评选条件
(一)所在企业条件
在宝山区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税的企业及经批准的免税企业,并且注册地和经营地在宝山,注重技能人才培养,建立工作团队。
(二)优秀技能团队资助条件
优秀技能团队是同一企业(集团)内职工(含劳务派遣员工,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围绕特定目标建立的工作团队,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工作团队人数与职业技能
团队成员具有技术专长、搭配合理、分工明确,人数在3人以上,并且其中至少1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达到高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2)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技能类岗位工作;(3)从事职业(工种)比较特殊、无职业资格序列,但技能水平突出的技术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2.工作团队运作正常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建立工作团队。具有健全的团队管理制度,日常运作正常,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场地、设施和设备,工作经费充足。
3.工作团队取得一定成效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如取得国家专利、技术标准,获得立项或资助,发表著作或论文,为企业创造效益,使团队成员技能水平获得明显提升等。
(三)首席技能人才资助条件
首席技能人才从优秀技能团队中产生,每个优秀技能团队产生1名首席技能人才,与优秀技能团队同时申报,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年龄与职业技能
首席技能人才处于劳动年龄段内(距离退休至少还有2年时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达到高级技能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2)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技能类岗位工作;(3)从事职业(工种)比较特殊、无职业资格序列,但技能水平突出的技术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
2.综合素质与团队中的角色
首席技能人才应具有突出的技能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优秀技能团队中担任团队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对于团队目标的实现起到推动作用。
(四)其他
1.不重复参加“双百计划”的情况
2015-2020年“双百计划”实施期间,已获本计划资助的工作团队和个人,不重复参加评选。
2.经申请自动纳入“双百计划”实施范围的情况
已获国家和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的本区企业内工作团队,经所在企业提出申请,自动纳入“双百计划”实施范围。
四、申报材料
1.《宝山区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申报审批表》,在上海宝山政府网(http://bsq.sh.gov.cn/)、宝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baoshanhr.cn/)网站上。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录在光盘内。
2.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企业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的凭证或经批准免缴税收的凭证;
(3)技能团队内各成员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员工需提供用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4)技能团队成员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著作、项目任务书等;
(5)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规章制度;
(6)申报报告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
3.下列照片纸质版可打印在A4纸上,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刻录在光盘内。
(1)优秀技能团队照片4张(展示优秀技能团队总体概貌,如工作环境、设施设备、工作人员以及生产、研发场景等);
(2)首席技能人才照片2张(包含1证件照和1张工作照)。
4.对于伪造、夸大等申报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进行资助和授予荣誉称号的,收回资助经费、撤销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告。相关企业、个人不得再参与“双百计划”申报,情节严重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申报受理
(一)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工作团队和技能人才通过所在企业进行申报,市、部属企业及区属国有企业提交至“双百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企业提交至所在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政策咨询
“双百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朱德方、陈智萍
电 话:56119997 传 真:56119997
地 址:友谊支路79号三楼304室
邮 箱:bspxk@sina.com
(三)受理时间
2017年4月1日—5月31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四)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 | 联系人 | 受理地点 | 受理电话 | |
宝山区技能人才培养 “双百计划”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 朱德方 陈智萍 | 友谊支路79号 三楼304室 | 56119997 | |
街镇 劳动保障 事务所 | 友谊路街道 | 顾凌华 | 永清路899号 | 56125377 56122000 |
吴淞街道 | 吴 欣 | 淞青路151号 | 56572072 | |
张庙街道 | 蒋轶枫 | 泗塘二村108号 | 56766027 | |
月浦镇 | 吴海玲 姚冬芬 | 德都路111号 | 36303753 36303963 | |
大场镇 | 张伟锋 | 沪太路2518号 | 61671017 | |
罗店镇 | 朱小波 | 祁北东路209号 | 66711904 | |
杨行镇 | 周 红 | 松兰路826号 | 5***95283 | |
淞南镇 | 崔伟 | 长江南路595号 | 66186337 | |
高境镇 | 周旭峰 | 河曲路108号 | 66793009 | |
庙行镇 | 杨 麐 | 长江西路2700号 | 5***76910 | |
顾村镇 | 沈晓秦 | 电台南路7号 | 36515920 | |
罗泾镇 | 陶宇峰 | 陈行街125号 | 56873787 |
宝山区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7年3月23日
相关***:
***:宝山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双百计划”申报审批表(2017-2018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