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区2006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杨民发〔2006〕70号
关于做好本区2006年“送温暖、献爱心”
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群众团体及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国自然灾害频发,部分地区连续反复遭受各种严重自然灾害,截至9月底,全国因害共造成2312人死亡,倒塌房屋156.3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981.0亿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8月3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52次会议,8月23日***第14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抗灾救灾工作。
近日,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召开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中宣部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对全国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进行动员部署。10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2006年上海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动员大会,对本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为贯彻《通知》和市动员大会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本区2006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捐助活动的主题
根据要求,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社会捐助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民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为上海跨省对口支援的云南、四川灾区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特困户恢复重建倒塌房屋提供资金援助,并为困难群众募集过冬棉衣被。
二、募集捐助活动的时间安排
本区的社会捐助活动从10月27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其中10月27日至10月30日为动员、宣传、布置阶段;10月30日至11月7日为捐助衣被接收、集中、收缴阶段;11月8日为捐助衣被的发运阶段;10月30日至11月10日为捐款接收阶段,11月15日前将接收捐款全部缴汇至市专用帐户。
11月7日以后仍有单位、市民捐助衣被的,可就近到所在街道、镇的经常性捐助接收点捐助。
三、集中捐助活动的内容和有关要求
按照中央和本市的统一部署,今年社会捐助活动以捐款为主,同时将继续募集棉衣棉被等物品。
(一)募集衣被的种类
此次接受的捐赠物资主要是御寒棉衣被,捐助的被子和衣物等要进行分别装包、分类统计。种类包括:棉被、毛毯、棉衣裤、毛衣裤、单衣裤、羽绒服、皮衣等衣被。内衣裤、传染病人的衣服、破烂的衣被不捐不收,捐赠的衣被要刷洗干净、晒干。
(二)募集捐助衣被的包装和专用袋的管理
1、各单位募集衣被收集后,统一使用由上海市民政局监制的“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和专用标签包装。标签上写明:1、募集单位上海市杨浦区×××单位;2、品名按分类标明;3、数量××件;4、重量××公斤;
2、“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和专用标签,凭单位介绍信向区民政局指定的供应点(地址:控江路小洋浜32号,联系电话:65696322,联系人:戴伟忠)购置。
3、衣被专用袋要尽量装满,用线绳缝紧,以免散袋。
4、要加强对“上海市社会捐赠专用袋”的使用管理工作,专用袋不得用于社会捐助活动之外,此次捐助活动结束后剩余的专用袋,各单位必须清点后妥善保管。
(三)募集衣被的集中、调拨和捐款的收缴
各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募集衣被的临时仓储场所,用于募集衣被的整理、消毒和堆放,要严防火灾、失窃和受潮,并按区民政局的“调运时间安排”(见会议材料)将所募衣被集中运送至铁路杨浦车站。各街道(镇)必须要有一定的堆放场地以便集中募集物资,并落实有关运输车辆。区内运输衣被途中,区交巡警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我区发运日期为11月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单位在发运日须将《2006年上海市“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募集衣被统计表(代收据)》(一式两份)交现场接收人员。
单位及个人的捐款可直接送到“区社会捐助工作站”。“区社会捐助工作站”设在区民政局(地址:榆林路707号4号楼3楼、联系电话:65865493、65419450*2416)。
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募集衣被和钱款的统计工作。
(四)捐助活动典型事例的收集
在本次集中捐助活动中,各条口、街道、镇及有关单位要注意收集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上报,及时宣传,宣传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在社会捐助活动中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等典型事迹,通过宣传先进,更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平等互助、人际友爱的社会风尚。
四、集中捐助活动的组织实施
本次集中募集捐助活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用集中突击的方式进行,募集捐助工作应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条上动员布置,块上集中。我区成立由曹雅琳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宣传部、机关党工委、人武部、民政局等有关委、办、局组成的区社会捐助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镇及区有关部门也要成立募集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区域内居民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钱款及衣被募集、统计、运送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活动期间的宣传组织策划工作,在11月上旬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本区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感人事迹,营造党政领导高度关心、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广泛参与、市民踊跃奉献的良好氛围,在全区掀起“送温暖、献爱心”的宣传高潮。
区机关党工委要认真组织好机关干部的捐助活动,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加社会捐助活动。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各驻区部队按照总政治部动员部署和警备区的工作要求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根据全区的统一部署将捐赠的衣被运送到指定地点。
区民政部门设立 “社会捐赠工作站”,接收全区的单位、个人的捐款。为方便统计汇总,区级党政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捐款统一解缴区“社会捐赠工作站”;个人捐款以街道、镇为主,统一募集上缴;所有捐款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全部汇入市民政局捐赠款专用帐沪。
各街道、镇结合经常性捐赠接收点,设立专门临时仓储场所,用于对募集的旧衣被的整理、必要的消毒和临时堆放,并准确、及时地做好募集衣被的统计、汇总。
区公安分局在集中装运捐助物资期间,对持有区民政部门发放的“救灾捐赠物资运输证”的车辆,给予优先、快速通行。
五、捐助活动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党员带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组织实施好“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实践和行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这次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抓紧抓实抓好;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要带头捐助,发挥表率作用。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落实工作,认真完成市下达我区的对口支援捐助任务。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接受捐赠款物要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及时缴汇。活动结束后在本单位、本居民区内张榜公布捐赠情况。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上海市杨浦区机关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武装部
上海市杨浦区民政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