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完善制度加强法律服务业执业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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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3日发表
一是定期对律师事务所履行法定职能、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诚信档案,定期向市律师协会、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通报,并将其作为各类评比和年度考核的依据。三是建立健全警示谈话提醒和问责制度,对应当注意的事项及律师执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律师进行预防性、诫勉性谈话,切实做好法律服务业执业监督工作。
(区委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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