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省48)销号工作情况说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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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23日发表
一、反馈问题
2012年颁布实施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明确要求编制湖泊保护规划,但大部分地方行动迟缓,一些湖泊的保护详细规划至督察进驻仍未编制。部分已批准实施的规划现状调查不实,制定的保护措施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按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完成列入保护名录的单个湖泊保护详细规划编制,并按程序审核批复,推进湖泊生态保护。
三、整改情况
我区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已于2021年7月21日由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2021]15号)文批复,区属19个湖泊的详细保护规划已于2021年8月10日由区人民政府(陂政[2021]17号)文批复。今年我区对批准实施的湖泊保护规划进行认真梳理,经梳理规划与现状调查基本一致,制定的保护措施符合有关要求。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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