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的公示
贺州市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的公示
贺州市平桂区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桂医保规〔2021〕2号)《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贺州市财政局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贺医保发〔2022〕14号)要求,我中心对全区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参与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资金进行核算,并根据考核指标开展考核工作,得到结余留用资金。现将上述两批次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结果及结余留用资金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6月13日(5天)
二、受理单位:贺州市平桂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三、受理电话:0774-8834150
四、受理邮箱:pgqybzx@163.com
五、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1号D座710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结余留用资金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1.贺州市平桂区有关医疗机构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考核结果及结余留用资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