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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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8日发表
权利人 赵国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古交市大川西路古交镇宿舍楼1单元5层13号 ,面积为 91.82平方米,用途为住宅,证号为 房权证古字第30001163号的 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房屋所有权证 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 2023 年 7月 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古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科申请异议登记,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上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无关。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国民、王爱英
2023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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