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住户李鹏云退房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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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5月08日发表
兹有龙胜县兴龙北路板材厂后住户李鹏云,退出板材厂后1-801室公租房。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其在2022年10月25日前办理完退房手续,交还房屋钥匙,现已办完退房手续。
特此通告。
龙胜各族自治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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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53: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