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着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我市坚持统筹谋划,突出创新发展,着力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我市着力夯实法治建设,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青少年普法志愿团等普法宣传主力军,依托“孔子学堂”、美丽乡村建设等建设普法阵地1491处,全市918个村(社区)被各级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三治融合”,选拔“法治带头人”1269名、“法律明白人”3497名,通过“一强双带四联”培养机制,塑造乡村建设法治骨干。围绕“智慧司法·滕州样板”目标,探索“互联网+普法宣传”新模式,依托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头条号等不断延伸普法宣传触角,引导群众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我市将法治文化融入鲁班文化、墨子文化、红荷湿地等文化旅游开发建设,发挥柳琴戏团优势,坚持“送法下乡”与“送戏下乡”相结合,寓法于乐,让群众更为直观、更为方便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我市积极探索“1+4+5+N”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新模式,实现全市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1195个村(社区)全部设立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各类调解组织1223个,所有村(社区)全部配备“法律顾问”,打造“e呼善应”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全力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朱婷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