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将建立医保待遇清单制度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十堰市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细则》。据悉,我市将在2023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即明确基本制度内涵、待遇支付边界、政策调整权限、决策制定流程的清单。今年年底前,全市将完成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外政策清理,统一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筹资及待遇政策,实现筹资和待遇基本均衡。明年年底以前,全市基本实现符合国家、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要求的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待遇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的规范统一。按照国家、省制定的缴费年限、缴费率等筹资政策标准,以及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政策标准,及时调整我市政策。对暂不纳入清单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自行筹资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等情况,由市级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政策衔接。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记者 闵波 通讯员 齐剑 李志华 实习生 董思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