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2-05-30 16:15:00 来源: 定江镇人民政府
根据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方案》的通知(灵政办〔2022〕66号)要求,现对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定江镇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2年 5月 30 日-2022年 6月 7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3-7956200
联系地址:定江镇定江路6号
灵川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 问题内容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备注 |
1 | 龙口村龙腾、鸿乐、桂全、佳升、桂福砖厂存在扬尘污染。 | 1.对涉及企业进行排查核实。调查砖厂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合法合规,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对存在问题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3.对违法破坏生态环境区域进行修复; 4.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日常巡查。 | 1.企业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租地协议书。(无采矿证)2.露天堆放原材料已覆盖。 3.对原矿区坑塘回填面积约11亩,撒播草籽面积约11亩。种植桂花树350株,翠芦丽2300株、补撒草籽150斤。 4.继续加大日常巡查,确保污染问题不再反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