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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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4日发表
关于2020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
2020-09-01 11:00:00 来源: 灵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中元节焚烧香蜡纸及孔明灯对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0年中元节文明祭祀禁燃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中元节期间(2020年9月1至9月3日),在县城建成区(包括八里街、定江镇城区)范围内严禁焚烧香蜡纸、纸钱等祭祀品,禁止销售和燃放孔明灯和烟花爆竹。
二、中元节期间,因擅自焚烧香蜡纸、纸钱等造成环境污染,或者擅自销售孔明灯的,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灵川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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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1:33: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