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防城区2022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小峰经济作物场:
根据《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区2022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防区政函〔2022〕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扶持)补助资金1050万元分配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组织实施项目,推动我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壮大。
***:1.《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区2022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防区政函〔2022〕61号)
2.《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桂政办发﹝2021﹞59号)
3.2022年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产业扶持)补助资金分配表
防城港市防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