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召开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
3月9日上午,区政协召开十一届八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于3月14日至16日在澄海音乐厅召开。
会议由区政协主席陈亦斌主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郑奕庭、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陈巧丽、副区长林岳璋、区政协副主席王伟深、吴立新、林培生、黄锦楷,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炫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根长、区政协党组成员许汉钿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在二十届***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精神、***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区政协贯彻落实意见(书面);听取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并讨论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2年工作情况的通报。
会议审议召开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审议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讨论编组名单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通过区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政治引领上作表率,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做到勇于担当、正面发声。要在协商建言上作表率,着力增强履职尽责的意识和能力,着眼于党政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难事,带头建诤言、谋良策。要在会风会纪上作表率,用模范言行引领带动广大政协委员展形象、扬正气、树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