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政务公开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清原县的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总、分行、抚顺市中心支行的授权,依法在清原县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县支行内设两部一室。现有职工19人。
办公地址:清原镇红河路49号;
值班电话:53066637。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职责
一、清原县支行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分行、抚顺中心支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2.依照管理权限,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3.依照管理权限,防范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4.分析、研究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5.依照管理权限,负责管理辖区金融统计工作及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6.管理现金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7.管理清原县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8.管理清原县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9.依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10.承办总、分行、中心支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行长: 崔旭凯
党支部书记、副行长:尹继春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金刚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管理部、营业部。
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支行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清原镇红河路49号
政务公开联系电话:53066607 53066608 联系人:张铁、刘?
信访投诉电话:53066608 联系人:刘?
金融消费维权投诉电话:53066628 联系人:梁程
邮政编码:113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
中国人民银行清原满族自治县支行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崔旭凯
副组长:尹继春 杨金刚
成 员:办公室、管理部、营业部负责人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支办公室,中支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机构地址:清原镇红河路49号
联系电话:53066608
邮政编码:1133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5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