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22年4月7日到6月30日对溧水区开展了巡视,并于8月11日进行了反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溧水区委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整改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有力的手段,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在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期间(8月11日-11月5日),我区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解决了突出问题,健全了规章制度,党的领导更加坚强,党的建设更加有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深入。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省委巡视是对溧水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为我们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契机。巡视反馈的各类问题,一针见血、切中要害,符合溧水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们全部认领、诚恳接受。区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定政治立场、扛起主体责任、严肃认真对待,严格标准、不打折扣,全力落实巡视整改各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深刻反思,把抓好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严肃、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区委专题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常委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精神和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有关要求,推动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巡视整改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区委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区委常委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5个工作专班和14个工作小组,分别由有关常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牵头负责,实行专项推进、专班落实,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研究制定《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委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明确具体整改措施173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三是突出领导带头。区委常委班子带头整改,专题研究、组织调度、推进落实,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带头加强学习,先后组织1次区委专题会议、2次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做好巡视整改的***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部署;带头对照检视,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带头真抓实改,直接牵头负责3个工作专班、1个工作小组、8项具体举措,及时调度整改推进情况,全程指导、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区委常委、区政府领导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全程参与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推进落实,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以区委文件形式将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向党内通报,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牢牢把握巡视整改的相关时间节点,实行全过程、动态化、常态化***督促,区委常委会分三批次听取整改推进工作情况汇报,逐一过堂、逐项评估、逐个督促,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及时掌握情况,督促加快整改。
五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把治标与治本紧密结合,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加强建章立制,从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区深入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督导、“问题图书”检查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专项监督、国企收购民营企业资产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真正让基层干部群众看到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健全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收集分析研究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溧水区物业管理专项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和规章制度,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债务成本管控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银行机构不规范收费问题整改。制定《银行机构不规范收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领导带头、专班推进、强化协调、多轮谈判,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与21家银行达成整改合作协议。二是促进企业融资成本有效降低。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溧水区国有企业“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竞争性谈判暂行办法》,已对照实施11笔融资项目;2家国企通过“资金池”解决应急资金3亿元。大力压减企业存量资金,全区平台企业账面存量资金压降60.16%。发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指导利率》,督促企业控制融资成本;推进高成本存量贷款置换工作,压降综合成本超5%的非标产品融资规模。三是加强对企业融资成本的管控。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所有投融资项目均已落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履行董事会研究决策、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审核、区国有企业投融资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从严控制债务成本。将企业债务管理及融资成本管控工作,纳入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对企业融资成本、投融资决策等情况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企业融资审核,加强对以咨询费、顾问费等任何名目收费情况审核把关,对有关咨询费、顾问费等问题进行清理,并对2017年前融资成本情况开展“回头看”。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区财政局、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区化债办等单位,对经开集团、城建集团、产业集团、溧高投公司、农高集团等国有企业及镇街融资平台开展专题调研把脉,督促推进融资平台压降及债务化解工作。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印发《2022年全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专题,作为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意识形态主题组织开展专题交流研讨。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全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分工。印发《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试行)》《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试行)》,制定年度《全区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清单》《全区网络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清单》,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三是加强督查督导。今年7月以来,开展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督导、全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督查,围绕整改落实、体制机制、思想动态等5个方面开展风险排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到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落地。四是抓好履责提醒。在召开区委常委会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工作要求。建立年度民主生活会定期提醒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主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履职情况的自觉。
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深做实同级监督。区委常委会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各常委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围绕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文件要求,制定溧水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清单。严格落实《关于区领导领办督办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根据监督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发1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同步抄送分管区领导。将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区领导全过程推动巡察监督的责任,梳理分类形成6方面15条任务清单,确保区领导在巡前准备、巡中了解、巡后整改各阶段支持推动巡察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结合查办的城建系统塌方式腐败问题,形成专项分析报告,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并提出对策措施。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执纪。从严查办问题线索,针对省委巡视移交的涉及平台公司投融资决策、管理和资金使用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立案、留置等措施。密切纪审联动,区纪委监委及时对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处置。从紧加强国资监管,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投资监督、融资和对外担保三个《管理办法》以及国有企业“资金池”管理、融资竞争性谈判两个《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国资监管制度。加强企业资金管理,规范管理企业银行账户。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完善巡察监督配套制度,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与区委巡察监督工作合力、着力提升监督效能的意见》《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优化纪审联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把“三类监督”贯穿问题发现、移送办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成果运用等各环节,切实提高协同监督治理效能。强化“室组地”联动,7月18日起,我区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集中1个半月时间,在全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共交办问题28批130个,移送问题线索11件,截至10月25日,永阳国控点PM2.5均值31.6μg/m3,相比专项监督启动前降幅15.5%。
4.关于对巡视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专题学习。8月22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十四届省委第一轮巡视有关会议精神,为抓好巡视整改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10月17日,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省纪委王常松书记在十四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十四届江苏省委巡视工作规划(试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若干措施》,推动学习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最新要求入脑入心。二是制定下发整改方案。10月18日,根据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反馈的审核意见,区委进一步修订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并书面印发,同时向省委巡视办报备。其他三个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也均已印发并报备。三是切实加强组织调度。先后5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责任分工和整改方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常委参会人数均符合规定。区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带头研究巡视整改重要事项;其他牵头区领导也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推动具体问题整改。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5.关于发展目标脱离地方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及早研究“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工作,修改不符合发展实际的目标和指标。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十四五”及各专项规划相关整改工作,对“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不符合发展实际的目标和指标提出初步建议。针对人口集聚目标违反规律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目前正在收集梳理近年人口数量、未来人口增长的预测及相关措施对策,为人口发展规划修订完善提供依据。
6.关于实体经济核心竞争力偏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导产业定位壮大实体经济。深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体制机制建设,聚焦企业服务、补链强链、绿色制造、数字赋能及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等专项行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1-9月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743.7亿元,同比增长15%;上半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5.1%,占比较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深入实施《溧水制造业“腾笼换凤、筑巢引凤、凤凰涅槃”三年行动计划》,今年61个低效工业用地地块(2507亩)已全部“一地一策”落实改造主体和模式,80.3%的地块已落实新项目,18个地块新项目已落地投产。聚焦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四大产业链,强化“链主式”企业培育,每条产业链遴选3-5家创新能力突出、贡献份额大、带动力强的“链主”企业和30家产业链重点企业建立培育库;利用制造业企业挂包联系专班工作,定期走访重点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产能置换、用工难等困难问题,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前三季度全区亿元以上达序时进度企业156家,其中50亿元以上2家。二是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培育。组织开发区、各镇街报送三年上市培育重点工作计划,结合溧水区实际,研究制定《溧水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认真落实《溧水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管理办法》,围绕我区主导产业,精准培育成长型、科技型、瞪羚和独角兽等企业,分基础库、成长库、重点库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目前在库企业115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围绕企业公司改制、手续审核、权证办理等重点环节切实做好各项服务;积极组织上市指导,组织开展资本市场活动4场次,邀请券商围绕“挂牌上市问题”对拟上市企业进行授课指导,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家。持续深化“溧刻贷”系列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快速发展,目前“兜底贷”已在高新区开展试点,累计发放贷款200万元;“园区贷”合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合作银行9家,入库企业721家,今年以来累计担保8.19亿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ABS工作,完成我区首单IPABS的底层资产构建,确认基础层企业20家,融资需求1亿元,目前已发放到位。三是推动旅游项目提质增效。调整年度旅游任务实施计划,精简无想山旅游项目、石臼湖观景配套等国资投入文旅项目,停止冰雪运动基地项目;广泛寻求合作,引入傅家边神山湖皮划艇项目、骆山花火露营项目等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将太白谷、上方轩、秋湖、老虎山等资产推向市场招租,实现扭亏为盈;发展小而精的旅游项目,开设小火车、萌宠乐园、彩虹滑道、热气球、滑翔伞等小型旅游项目。通过加强财务监管、优化人员结构、加大营销力度等方式,推动酒店、民宿降本增效,国庆期间,裸心岭、纸箱王、花间堂、花迹、中山文璟等民宿酒店入住率均接近满房。
7.关于高质量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建立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根据全区创新发展需求,视财力情况,优先考虑科技资金支出,提高科技投入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建立科技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完成对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结果的绩效自评价,以及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切实提高科技投入绩效。二是加快推进创新转型。建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215家,落实专精特新服务专员制度,邀请专家分行业对培育库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对照申报标准优选30家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专项辅导,推荐上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86家,成功创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215家。持续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通过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7批906家;持续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成功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获批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力争年底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助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效、扩大产出,确保2022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52%以上。三是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制定完善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加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监测,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和信息软件服务业规模,前三季度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核心产业产值分别增长40.5%、12.6%、26.5%,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73.2%。深入实施《溧水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方案》,以诊断为抓手、以改造为方向、以标杆为引领、以转型为目标,落实工作周报制度,建立区级服务商资源池,实施免费诊断服务,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企业4家,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企业216家,培育行业服务商7家,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企业260家。
8.关于大拆大建遍地开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征收拆迁机制。今年6月份,成立溧水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并与区房产局合署办公,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项目报批制度,规范各镇街新增征收项目的拟定和报批流程。规范征收补偿标准,严格落实项目实施监管机制,按照轻重缓急,重新梳理结转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实施。规范决策程序,新增储备土地严格按照南京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决策,加强总体谋划,深入研究功能布局,提升土地价值。科学制定储备计划,根据江苏省土地储备计划编制规范合理制定年度储备计划,2022年度储备计划已取得省厅批复并完成备案,并已启动2023年度储备计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完成“三区三线”划定,于9月9日提交“三上”成果。有序推进控规修编工作,今年共完成控详入库23个,5个控详图则修改、5个片区修编获市政府批复。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已启动63个村庄规划,覆盖率达75%,其中已批复37个。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成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5宗、81.8亩,出让金5666万元;开展收储的暂未利用农用地的复耕复种,推动农地招租工作,目前已盘活利用生态智慧未来城片区土地5400亩。三是优化高铁片区建设。结合全区“三区三线”的划定,适当压缩溧水生态智慧未来城开发建设规模;持续推进控详修编优化调整,预计年底前完成初步成果。对城市开发边界以外的基本农田,拟定市场化、合作化管护计划,采用租赁种植及招引农业企业合作方式利用;城市开发边界内获批的可用建设用地0.15万亩编制控详,全力招引深圳中开院、中七所等产业项目落地。对已流转收储土地,加强常态化土地管护机制,目前首批土地已与南京济丰农业签约,盘活闲置土地5400亩,后续土地将梳理片区内可用于高标准农田改造的范围,做好项目申报;涉及东屏街道部分收储村庄约460亩村庄范围已通过村庄规划落实商业规划用途,目前该村庄规划成果已公示结束。四是合理编制建设计划。坚持“民生优先”“储备先行”“非必要不新建”的编制原则,压降年度城乡建设任务,从严控制各镇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数、年度投资有效精简;加强项目论证,启动2023年度城建计划编制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五是加强精细化建设管理。认真开展城市体检工作,系统性判读城市发展状况,坚决不搞“大拆大建”,已初步完成城市体检报告。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占挖行政审批及批后监管制度,8月份以来共办理道路挖掘审批9件;开展常态化巡查并强化批后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生违规占挖城市道路行为。
9.关于打造形象工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梳理2017年以来立项的国有投资项目清单,并将项目清单下发至各实施单位排查,后期视排查论证情况分类处置。拟定《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审核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印发《关于落实全面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事前绩效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绩效目标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程(试行)》《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文件,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项目决策流程。针对国家冰雪运动训练基地项目收储地块,完成前期土地文勘、控详调整、土壤环境调查等成果收集、整理,为后期转化利用做好准备;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及报批,根据市局审查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待专家评审后批复实施;加大资产盘活力度,租赁与招商引资同步进行,在土地规划批复前积极对接意向租赁客商,加快实现土地有效利用。针对通济街仿古改造项目,组织后续改造方案论证并优化简化,邀请部分居民和商户代表征求意见,目前后续改造优化简化方案已完成;对改造已形成的新增资产加快权证办理和投入运营,目前新增资产已完成招商。针对国家极限运动训练基地项目,从严加强投资管理,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未实施的冲浪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等进行绩效分析,对投资方案组织专家咨询,最大限度压降投资总额;做好工程扫尾工作,对风洞区幕墙、横梁拆除及恢复专项方案进行修正并于2022年8月3日通过专家论证,落实3个施工队伍以及检验试验、监测单位,全力推进工程扫尾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推动场馆尽快运营,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极限运动馆整体资产进行初步评估,为资产租赁或对外合作提供依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运营单位,目前运营管理单位招标文件基本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已初步对接并现场踏勘。针对商业综合体问题,严控商业总量,建立区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会商会审机制,明确“十四五”期间开发区、永阳街道停批新增大型商业综合体,其他镇街科学论证、严格控制新增商业综合体;建立并落实商业综合体会商会议机制,2次组织召集商业综合体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推动业态优化、错位经营;助推夜间经济发展,先后举办特色后备箱集市、欢乐购物节等主题活动25场,万达、海乐城两大综合体夜间客流量明显上升,无想水镇、中山书院分别获评“南京市特色消费场景”。
10.关于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国企项目资金监管。制定《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企业投资必须进行项目可研报告、资金平衡方案论证、绩效评估,目前已常态化管理。7月份以来,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了二批投融资项目和2022年债务规模控制线、资产负债率目标、投融资计划;对所有项目都要求有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可研报告、资金平衡方案进行论证。二是推动国企平台清理重组。出台《溧水区清理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方案》,保留3家区级政府融资平台功能,剥离其他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制定《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溧水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实施细则》。对镇街融资平台进行财务审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投融资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融资平台公益性项目进行常态化管理,强化企业融资决策流程和项目资金来源管理,严格控制公益性项目建设规模。三是建立企业债务偿还机制。协调城建集团、产业集团2家企业代建公益类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代建费及工程款结算工作。区政府成立区属国有企业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企业办证情况。完成闲置资产出租摸底工作,拟定《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清理盘活方案》,正积极推进。四是规范企业投融资决策程序。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所有投融资项目均已实行企业“三重一大”、董事会研究决策—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审核—区国有企业投融资领导小组审议等程序,并将企业年度债务规模管控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发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指导利率》,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融资指导利率,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区属各国有企业,专题调研把脉和督促推进融资平台压降及债务化解。五是加强债务规模失控问题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全区各国有企业2012年-2022年9月底融资综合成本超5%(含5%)的融资项目,逐一过堂分析,着力查找和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和利益输送行为,及时查处和整改。
11.关于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制定《溧水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实施细则》《溧水区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邀请省市债务办来溧水指导研究融资平台转型标准,加快平台转型进程。二是加大债务化解力度。印发《关于调整溧水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债务主体化债责任,明确加强对隐性债务化解的审计监督力度,并将债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等作为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纳入镇街、国有企业巡察。建立债务化解工作专班,围绕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等领域进行密集调度,区分管领导每日调度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进展情况。对照依法依规化债要求,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债务单位申报化债前,逐笔审核资金来源,确保化债资金专款专用、规范操作。三是保持财税收入水平在合理区间。对照债务率及年终平衡要求做好财力测算和各项收入组织,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制定欠税清缴行动方案;加快梳理土地出让,有序推进盘活资产工作。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做好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目前,增值税留抵退税全口径24.6704亿元,折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52亿元。四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关于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十项措施》,从严从紧执行财政预算,在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申报编制过程中严格落实“过紧日子”“非必要不新增”理念,做好年底关门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各项压降措施落地落实。五是加强融资成本管控。全面开展国有企业融资项目竞争性谈判工作,严控国企投融资成本,今年首批投融资项目、全年债务规模控制线和资产负债率目标、投融资计划已于7月12日经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发布《区属国有企业融资指导利率》,指导企业压降融资成本。
12.关于国家级示范区和试验区建设进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一是聚焦发展定位。在提升创新策源能力方面,积极推进健康食品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已提请省科技厅向科技部提交建设方案和推荐函;加快推进南农大P3实验室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办理项目选址和土地预审;已建立与高校院所挂钩联系机制。在加强国际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方面,依托白马未来食品研究院,联合美国UC Davis大学挂牌成立“中美全健康食品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团队已入驻办公,并开展未来食品夏令营等活动;引进法国安迪苏动物营养添加剂项目,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正在推进项目公司落地注册及土地征收二公告工作。在加快建设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方面,白马镇省级重点及特色镇发展示范项目已完成立项与方案设计,一期项目已开标进场,二期项目正在深化施工图、编制控制价清单;对照2022年打造10个应用场景的目标任务,目前已打造项目13个,其中2个获评2022年南京市优质场景。二是整合发展合力。优化园镇工作机制,明确由区委副书记主持白马高新区党工委工作,统筹白马高新区、白马镇、农高集团日常工作,推进南京国家农高区建设。加强向上对接汇报,草拟《关于加强与省市部门对接联系推进支持农高区政策举措落实工作方案》,积极推动智慧农业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建设、农高区农旅规划等工作,长三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江苏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总店将于今年12月正式揭牌入驻。三是强化招商引资。深度研究学习先进地区招商引资政策,制定南京国家农高区相关招商引资政策条款,落实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坚持所有项目逢进必审,前三季度已签约项目12个,签约项目投资总额8.98亿元。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已完成控详报批、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巴比食品智能制造中心一期项目竣工投产;金阳光、正源两个项目的已完成土地征收和规划条件办理,正在推进挂牌程序。针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出台《2022年溧水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要点》,将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工作纳入镇街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建立区政府分管领导每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形成《城乡融合工作简报》进行通报,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二是积极对上争取。协助推动省市部门制定支持政策,细化落实省级22项重大支持事项清单;多次邀请省市有关部门来溧调研指导,聚焦林地使用、宅基地有偿退出、重大项目建设等重难点问题现场办公。三是提炼总结经验。截至目前已有18个典型案例获省市推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已完成7宗约135亩土地入市,探索形成点状供地、就地入市、异地调整入市、宅基地集中整治入市等多种入市模式;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方面,建成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现代农业行业分中心,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总店入驻农高区;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方面,创成11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方面,形成全省首个附带生态保护监管协议土地出让案例,完成全省首例农业用水大户间的农业水权交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建强“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深化闲置资产盘活改革,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村社分账全域改革工作。
13.关于生态环保短板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印发《关于对溧水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更名和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通知》,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作区攻坚办,组建综合组、平台组等5个工作组,建立“定期例会、四个清单、督办督查、内部管理”四项制度,统筹推进全区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印发《溧水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完善具体、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二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区超标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备案、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编制《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委托第三方编制《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方案》,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的基础上,依托原有厂界落实制度措施,新建围挡约2580米、设置6块信息公告牌,补充安装园区监控,并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三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梳理省“提质增优”帮扶组、省厅大气帮扶、市大气攻坚专项执法行动等交办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库,通过现场帮扶、专家帮扶等,扎实推进各类交办问题整改,省级交办288个问题完成整改246个,市级交办问题166个已基本完成整改;制定《溧水区大气环境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确保问题销号闭环。制定工业企业、生活源锅炉、餐饮油烟、扬尘、移动源等“五大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全力压降内源排放,完成整治重点VOCs企业57家、生活源锅炉66台、餐饮企业252家,巡查工地3395家次,淘汰高排放车辆445辆,检测非道移动机械750台。强化点位达标人履职,实行区主要领导月调度,区分管领导和各板块点位达标负责人周调度,今年8月份以来,累计调度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30多次;区攻坚办定期对各级点位达标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提醒,对季度排名靠后的点位达标负责人进行约谈,分别两次约谈6个镇街。建成溧水区大气污染指挥调度中心,整合十大类2000多个污染源监测终端数据,开展精细化巡查管控,对区域大气污染高发趋势及时预测预警、分析研判、超前处置,对发现的各类污染问题线上快速交办处置,通过大气污染指挥调度平台共发布管控通知233条、交办工单2105条,完成反馈2104条。开展为期一个多月的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合专项监督,形成5个方面85条问题清单,交办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截至10月底,永阳国控点优良天数236天,优良率77.6%,全市排名第7位;PM2.5均值31.3微克/立方米,连续3个月实现当月同比下降;区域限批成功解除。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针对卧龙湖水环境问题,完成卧龙湖恒大小区沿湖污水纳管、小区内管网CCTV检测维修以及过河管更换,恒大小区内部管网改造提升方案已完成立项批复手续,并发布施工招标计划;加强恒大小区污水设施和卧龙湖沿线的常态化巡查,在恒大小区沿湖周边竖立警示牌,提高小区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根据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每月对卧龙湖监测的结果显示,1-9月份水质均稳定达标,均值为Ⅱ类。针对周家河污染问题,完成河道清淤疏浚、沿河污水提升泵站、破损渗漏的污水管网维修工程,正在实施周家河集镇段雨污分流项目,总形象进度达90%以上;对周家河及沿线管网进行每日巡查及水面漂浮物打捞工作,并结合施工现场做好河道周边环境保洁工作。
14.关于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扎实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各板块、区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拉网式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区安委办、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区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发现问题集中展开“回头看”,坚持“每日查、每日报、每日清”。今年以来共排查隐患10870条,完成整改10657条,隐患整改率98.04%。二是持续开展“厂中厂”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南京市溧水区“厂中厂”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开发区、各镇街结合监督管理办法,对“厂中厂”企业准入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持续深化“厂中厂”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建立底数清单和隐患清单,安排监督员逐个指导帮扶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一家整改一家。通过政府基层执法模式,定期开展联席会议、联合检查、综合执法,采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方式,集中力量推动解决“厂中厂”隐患整改。共排查厂中厂单位720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71处,关停47家。针对开发区排查出的190家“厂中厂”,扎实开展“回头看”再检查,防止问题隐患死灰复燃等回潮现象,截至目前,前期发现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持续推进204省道交通安全整治。完成对影响行车视距、遮挡标志标牌的绿化修剪,加强道路养护日常巡查,补设缺失道口桩12处,完成对洪蓝至和凤段重要平交道口和乌沙线、土山线等9处平交道口渠化改造,规范和统一全线标牌。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二期工程)投入试运行,组织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省道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巡查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今年以来共联合查处超限超载车辆365起,巡查公路40478.2公里。加快推进204省道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研究,并结合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及时申报204省道二期工程用地范围,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四是持续完善卫健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26万元。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医疗质量、高层建筑、闲置用房、燃气、压力容器、危化品以及发热门诊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系统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8月以来,通过自查、互查和督查等方式,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4次,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94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整改,对账销号。加强民营医院监管,严格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准入制度,强化民营卫生医疗单位全过程监督日常管理,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经营和医疗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1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每年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要求,于4月份制定下发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其他成员职责范围。二是建立突出问题收集分析研究机制。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收集分析研究机制的工作方案》,明确每半年起草区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分析区委常委会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明确每半年提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委监委和相关部门按要求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本领域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区委常委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议题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区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任务清单,区分党委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区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全过程推动巡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以工作提示的方式提请区领导全程参与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修订《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编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学习材料》近200本供各级党组织学习使用,推动认真做好巡察准备、整改等各项工作,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村社区“一把手”违纪违法突出等问题,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要求基础上,出台溧水区《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通知》,并细化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个清单”,为村社区“一把手”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划出硬杠杠。
16.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处置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问题。全面审计2021年前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项目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工程量核实,预计12月底前完成整体初步审核工作,进入送审阶段。二是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全面梳理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全过程、各环节的制度文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承发包管理的若干规定》,修订《溧水区国有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完成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文件汇编。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将价格因素作为重要的定标竞争因素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自省委巡视整改以来,我区国有投资项目未使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和评定分离模式,未发生一起投诉。建立健全制度执行评估机制,预计于2023年2月开展第一次制度执行评估工作,之后每季度评估一次,每年向区委报告一次执行评估情况。三是加强容缺受理项目管理。对所有容缺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分析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容缺整改工作;建立并落实集中会办机制,先后3次召开会办会议,2次现场调研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38个容缺项目的土地出让(或划拨)手续办理。根据南京市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2022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提前对接需要审批的项目,对现有审批所需材料提前审查,待材料齐全以后立即办理,帮助南京正源医药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的年产2500台/套医药合成机械设备生产线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
17.关于民营资产收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问题线索办理。涉及的民营资产收购问题线索,已调查结束,相关人员被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二是全面摸清事实底数。结合全市开展国有企业回购资产自查要求,开展民营资产收购情况摸底。在此基础上,正在全区开展国企收购民营企业资产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督促企业进一步制定对民营企业收购、处置资产内部程序,常态化管理国有企业资产收购等投资行为和资产处置,严格按程序报批实施,明确企业对自身投资行为必须提供可研报告,资金平衡方案。
18.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纠治“四风”顽疾。聚焦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紧盯公车私用、天价月饼、违规吃喝、蟹卡蟹券等开展明察暗访,并将监督触角延伸至部分平台公司二级子公司。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区公开通报2起3人,强化震慑效应。二是严肃查处反馈问题。坚持查纠并举,在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失职失责行为的同时,围绕完善和规范平台公司工程管理以及标后监管,督促平台公司出台《建设工程管理细则》《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流程管控,严防奢靡之风。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稳步开展借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专项监督。
19.关于基层减负要求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考核方面。基层减负工作已纳入区级机关单位、镇街(开发区)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后续将根据印发的考核办法抓好贯彻落实,重点关注中央、省市层面相关工作要点、市委精文减会八项举措和区委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项举措等任务落实情况。二是精文减会方面。核准确认全区61家单位发文字号,对区级机关单位发往镇街的简报专刊进行清理合并,新增简报应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备案审核。同时,区委办、政府办已分别设立文件会议减负审核岗,加强文件、会议统筹,每10天通过OA系统后台监测各单位发文、会议情况,对超计划的单位作出提醒,向严重超计划单位发出提醒函。三是软件整合方面。根据市委编办批复要求,设立南京市溧水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整合优化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管理体制。推动现有区级系统按照“一脑两掌”规划整合,保留“区社会治理大联动平台”和“镇街一体化平台”;已停用溧水空气数据、溧水环境、指尖上的环保、在线核查运管系统等4个APP,已完成殡葬便民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到“智慧溧水”APP。主动与市部门对接,市级层面专项机制已印发通知,将清理整合南京市社会救助云平台等7个政务软件,市级应用由28个拟减少至21个,市、区两级政务软件总体实现大幅压减。四是督查检查方面。严格执行督查检查事项年度计划管理和月度集中审核制度,党委、政府部门督查检查分别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牵头审核,对同类督查检查进行整合归并,取消部分不必要督查检查事项,原9-12月计划开展的督查检查由15项压减至5项。
20.关于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成立群众诉求协调督办工作小组,主要协调督办区领导已明确责任交办的工单还存在责任部门推诿扯皮、推动不力等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区“首问负责制”“首接负责制”责任落实及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失职失责问题移送机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出台《溧水区群众诉求联通联办机制实施办法》《群众诉求协调督办实施办法》。区纪委监委对移交的工单办理过程中失职失责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纳入年底高质量发展考核,并作为组织部门对干部评价、使用的参考内容。深入开展“治不正之风、促担当作为”系列监督,在疫情防控方面,及时编发疫情防控简报,形成“九不准”排查整治报告;在困难群体救助方面,完成省审计发现并通过市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核查,制发交办函8份;在污染防治方面,巩固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成果,继续开展百日攻坚;在助企纾困方面,开展全区范围内公有门面房出租及租金减免专项监督,督促落实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共减免297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793.22万元租金。
21.关于多数征迁居民长期得不到安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制定超期安置计划。针对超期安置的46个项目,逐一制定“人房对应”安置计划。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安置工作。有序推广安置房回购、“房票”安置、安置房调剂、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等多种手段,确保应分尽分、应安尽安。三是加快推进在建安置房项目。针对全区34个续建安置房项目,逐一制定安置房建设计划,建立“月调度、月督查、月通报”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安置房项目按时间节点要求顺利完工。深入摸清群众需求,“一对一”制定分配工作方案,平稳有序推进安置房分配工作,确保应安尽安。
22.关于部分安置群众长期拿不到房产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符合条件的已建成安置房办证工作。省委巡视整改问题反馈清单涉及的45个项目中,已建成的涉及24个项目、14594本证,在建的项目涉及21个。截至10月26日,24个建成项目中,有6个项目已完成首次登记工作,共计3653套安置房具备办证条件。首次登记的转移联系单已第一时间发放给各镇街,下一步由各镇街向拆迁安置户发放转移联系单等办证资料,即可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二是提醒各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完善已建未办证安置房项目手续完善工作。剩余18个项目、10941套安置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前做好发证准备工作,待各安置房建设单位完成房产测绘后,立即完善楼盘表内容,第一时间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三是提前做好在建安置房项目办证管理工作。目前共有21个在建安置房项目,已提前跟各建设主体单位对接明确办证条件,下一步将督促各建设主体按时依规办理各项房屋建设手续,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后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23.关于对物业管理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建引领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将突出“红色物业”党建引领作用作为6项重点提升内容之一。将物业管理工作成效纳入镇街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物业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溧水区物业管理专项提升行动计划》,召开全区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计划部署会议,开展“楼道专项整治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住宅小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个专项行动。拟定《溧水区安置房小区物业收费指导意见》,明确安置房小区物业收费标准、费用收支管理、过渡期政策等指导内容。严格督促各物业企业在物业服务点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做到服务收费公开透明。组织开展2022上半年度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检查,完成物业企业收费公示信息备案建档。三是完善矛盾调解机制。区、镇街两级物业矛盾调解机构成立并实际运作,社区建立物业矛盾调解工作机制,“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不断完善,7月份以来共受理物业领域吹哨工单21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9月以来物业领域12345工单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以上。开展重点人群物业费催缴工作,号召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主动缴纳物业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缴费,9月份已完成2022年度催缴工作,后续将按照每年一次持续开展。四是以案普法加强宣传。加大物业纠纷处置的司法示范作用发挥,推广物业纠纷“示范性诉讼+诉前调解”模式,以案普法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培养正确的物业消费观,8月份以来开展物业纠纷示范性诉讼117件,结案92件,诉前调解收案142件,结案153件,调解成功49件。
24.关于物业管理部门履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体系。充实镇街物业办(科)人员力量,根据辖区居民小区数量规模实际,永阳街道、开发区按6名以上,东屏、洪蓝、石湫3个街道按5名以上,白马、和凤、晶桥3个镇按4名以上的标准,配足配齐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明确部门、镇街物业管理职责分工基础上,在《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中,就有关部门、镇街的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进行明确。充分发挥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和区物业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自10月份起,区级物业联席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研究解决物业管理领域重难点问题和群众集中反映的诉求事项,根据事项涉及部门职责实行派单制管理,区政府督查室***事项办理进程,对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部门严肃问责。二是加强综合评价。加大镇街对辖区物业项目综合评价考核工作力度,印发《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综合评价及“红黑榜”评定工作的通知》,完成3季度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实行综合评价与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挂钩,健全“正向激励、负面清单”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将国家、省、市、区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文件逐项梳理,汇编成册600余份印发至各镇街、社区、物业企业和业主自治组织。每季度开展1次物业政策服务宣传进小区活动,8月份以来已开展小区宣传活动2次,后续将持续开展,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
25.关于政府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老旧小区改造上级扶持资金,已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全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储备项目,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报送关于老旧小区整治申请发行专项债的反馈意见,对明确实施整改的项目梳理形成清单目录,目前正在梳理项目清单。二是在对全区老旧小区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托各镇街、社区成立的国有物业企业对老旧小区实施托管服务。全区100个老旧小区(含零散片区),其中1个小区实施拆迁、1个小区实行市场物业管理、98个小区社区实行国有物业托管,99个老旧小区均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完成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任务。三是强化老旧小区管理,99个老旧小区中,已有7个老旧小区安装道闸门禁设施,实施封闭管理,剩余92个老旧小区已落实张贴物业管理信息公示牌任务,载明老旧小区名称、物业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小区显著位置挂牌公示,完成挂牌全覆盖工作。四是进行小区片区化管理试点调研,预计2023年8月前引进一家国有物业企业入驻,开展物业街(片)区化管理工作。
26.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决策监督。建立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工作机制,在区委研究重大事项前,相关议题及材料同步抄送区纪委监委;在区委研究重大决策过程中,紧盯“一把手”末位表态、回避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及时提醒,防止“一言堂”;每半年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程序情况进行“回头看”,深入梳理研判。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区委工作规则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讨论议题时所有常委均发表意见,区委主要领导实行末位表态,区委办做好会议记录、录音整理、会议纪要印发工作,切实把民主集中制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拟在2022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述法工作中明确,把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等作为重要内容,并长期坚持。三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9月15日,区委常委会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中办相关文件和省委书记专题会精神,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了思想基础。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安排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列席区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暨燃气安全专项巡察被巡察党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区委常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列席分管部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对照《中共南京市溧水区关于进一步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常委会此前应上会研究而不上会“三重一大”事项,目前未排查出相关未上会事项。
2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谋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交流管理。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在同一岗位任职10年以上人员名单进行研判分析,拟定交流建议方案,年底前完成交流。对省委巡视反馈的调岗频繁的干部进行分析研判,全程回顾任职过程,避免再发生此类情况。再次对任职年限进行梳理,对不满任职年限的,严格按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镇街党政正职任职的相关规定,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如遇确需调整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政策要求,对截止到今年年底将满任职年限要求的区管领导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力争年底前交流调整到位。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拟定溧水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明确干部队伍发展总体思路、建设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推动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明显改善、专业化素养明显提高、人岗匹配度明显增强。建立科学动态的“育选管用”长效机制,拟定年轻干部选拔、公务员“青苗培优”、干部教育培训质效提升、干部监督管理等系列文件。三是突出抓好年轻干部培养。积极拓宽年轻干部来源,今年已接收新招录公务员38人、转业军官10人、选调生5人,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我区首批6名“名校优生”选调生基层锻炼工作,完成2023年拟招录公务员计划申报工作。狠抓年轻干部历练培养,选派112名“90后”优秀科级干部担任村(社区)“第一书记”,81名区管干部担任隔离酒店点位长,120名科级干部担任点位长助理,45名中青班学员参与全区信访维稳和区委巡察、专项督查等相关工作,9名新招录公务员到市级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强化一线考察识别,成立考察组到镇街、村(社区)、隔离点、交通卡口等一线考察了解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建立“一人一档”,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开展谈心谈话和非定向无任用推荐,掌握一批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人选。做好党外干部配备工作,制定溧水区党外年轻干部五年发展计划。
28.关于“三超两乱”情况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清理规范,拟定干部调整建议方案,适时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2022年8月开展选人用人自查工作,将定期开展选人用人抽查工作,针对此项工作将出台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加强教育培训,将《***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有关规定等纳入全区组工干部专题培训班培训课程,定期开展轮训,确保组织人事干部政策清、制度明、操作规范到位。
29.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问题整改。对省委巡视反馈的区属国企负责人完成身份划转、关系转接、收入清算等手续办理,明确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2022年8月在全区开展区管领导干部兼职清理自查工作,截至目前未发现区管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的相关情况。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出台《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溧委办发〔2022〕65号),明确公务员调入区属国有企业任职的纳入企业人员管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出、培养、选拔、使用等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程序规范。成立区国有资产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集中监管,确保有人管、管到位。三是健全监督机制。修改完善溧水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拟定实施意见、建立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畅通成员单位沟通渠道,已召开2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成员单位***走访,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相关情况,形成干部监督档案。开展全区区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截至目前,已与75家单位222名区管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领导干部思想状态和工作情况,为配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提供研判依据。在全区开展“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专题培训,对填报政策、遇到的问题等进行深入辅导,进一步提高填报一致率。
30.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区委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单位调整方案,修改完善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今年以来已召开3次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考核实施方案等工作,其中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已于4月16日审议通过并印发。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印发《2022年度镇街(开发区)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2022年度区级机关单位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将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纳入镇街(开发区)、区级机关单位党的建设考核范畴。组织开展2022年度镇街(开发区)、区级机关单位党的建设考核半年评估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督促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党(工)委(党组)把党建主体责任抓在平常、严在经常、干在日常。三是切实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溧委办发〔2022〕43号),筹备成立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党委,及时开展相关国有企业党组织关系转隶工作,按要求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肩挑”。
31.关于党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区级机关工委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对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的组织处理,并对贯彻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完善组织生活会“双列席”制度,推动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开展“清查整治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党务工作。开展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不规范不严格不到位问题自查自纠行动,通过抽查互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举办全区村社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开展全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调研督导月活动,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三是压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计划于2022年12月开展2022年度镇街(开发区)、区级机关单位党建考核。
32.关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方面,加强软弱后进村社党组织整顿提升。制定软弱后进村社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专项方案和36条具体整改举措,认真落实1名区委常委联村、1名镇街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区以上机关单位帮村“四个一”机制。召开全区软弱后进村社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推进会,制定溧水区软弱后进村社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对3个被定为政治生态不合格的党总支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留“尾巴”。做好2021-2022年度10个软弱后进村社党组织整顿评估验收工作。另一方面,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规范”建设。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落实村社书记“区街共管”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文件和正面、负面清单。
33.关于上轮巡视指出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环境污染问题,一是坚决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通过上级抽查、区级检查及镇街等责任单位自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未发现已销号件反弹反复等现象。扎实推进今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我区的21件信访件问题整改,每件信访件均明确1名区领导包案,各包案区领导定期开展现场及会议调度推动问题整改,区攻坚办每月开展调度通报,开展全覆盖专项督查。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区50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销号48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21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5件、正在整改6件,完成率71.4%。二是严把工业项目准入关口。积极落实全区工业项目准入预审制度,今年以来共会审66个项目,未通过会审21个。在环评审批中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坚决执行“三线一单”,强化“两高”项目源头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今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50个。利用项目准入预审会、日常检查、培训等方式,督促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8月份以来共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10件。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涉气、涉水企业、排污许可、环境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企业1108家次,发现环境问题377个, 其中责令整改222个、立案查处155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涉嫌犯罪行为,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2起。动态梳理多人多次、重复投诉、不满意等重难点信访件,实行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积极化解信访矛盾,今年以来,领导带案下访接访10批次,召开信访群众代表座谈会5次,未发生因环境信访处置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针对违法用地问题,一是加强组织调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做好违法用地管控和整改工作。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逐宗过堂,推进落实违法用地整改工作。拟约谈全区村一级违法违规用地重点区域相关工作人员,目前已对三个地区进行政策宣讲。二是落实管控责任。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预计12月正式出台。将违法用地存量问题任务分解发至各责任单位,通过细化整改措施,倒排整改时序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将违法用地管控问题纳入全区千分制考核,年终根据各镇街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扣分。三是落实“清零”行动。扎实推进省政府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清零”行动问题整改,目前我区“动态清零”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率100%。涉及“三区三线”调整的项目,已在最新“三区三线”中调出,下一步将分类处置落实整改,预计明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针对工程项目变更不规范问题,修订《溧水区国有投资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投资项目工程承发包管理的若干规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18〕56号),进一步规范国有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
34.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推进问题整改。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54个问题,成立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坚持“一问题一整改方案”原则,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制定具体举措,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限等,全面掌握整改进度、整改中存在的难度以及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路径,确保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做好整改推进工作。截至10月26日,已完全整改到位26条。二是加强监督督促。出台《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管理办法》,督促检查明确到具体人员,推动日常督促检查和专项督促检查相结合。上半年,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4个问题综合整改折算为71.39个,综合整改率为96.47%。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对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到位情况下发整改督促通知,压实整改责任。三是健全常态化机制。根据区委审委会第六次会议要求,制定《南京市溧水区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对机关部门、开发区及镇街考核内容,作为部门、开发区及镇街评先评优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坚定自觉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标准不降、节奏不缓、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坚决扛起持续整改责任。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决克服闯关松劲的思想,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重点整改任务攻关,强化内部协同联动,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年内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快推进、一抓到底,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督办。同时,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通报问责。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体制机制中存在的病根,把治“病症”与除“病根”相结合,切实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破除制约溧水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不断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不断放大巡视整改成效。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契机,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等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积极把巡视整改转变为加快推进溧水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向省委、向全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委巡察办;联系方式:56237851;电子邮箱:jsls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