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351家公共机构获评全国节约型机关
近期,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公布全国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我市53个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标准,被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截至目前,我市两批共建成351个节约型机关,占全市创建总数的93.85%,创建比例居全省第一方阵。
为引导党政机关全方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持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去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完善评价验收标准,增加能耗定额管理、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以及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内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节约型机关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为引导全市公共机构懂节能、会节能、想节能,我们打出了指导培训、技术支撑、资金引导等一系列组合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过采用“一对一”***服务的方式,对各示范单位创建主体进行指导。同时,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介会,推广太阳能、空气能、地源热泵等节能产品和先进技术。
召开合同能源管理现场推进会,动员重点用能单位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带头引进社会力量开展节能改造。拿出100万元节能奖补专项资金,支持节能示范(先进)单位创建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充分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的积极性。2021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92.22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6.5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19.69立方米/人,三项指标较2020年都下降1.5%以上,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走进市检察院,公共区域张贴的设备节电、随手关灯、节约用水、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随处可见。该单位在2021年被确定为节约型机关创建单位后,院分管领导挂帅,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按照“按标列项、分项落实、全面推进、如期完成”的总体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在推进节能技改方面,投资58万余元,将单位6至8楼空调升级为节能效果更好的空调,年节约用电1.37万度,节能率达16%以上;投资5万余元将普通照明灯具更换为LED节能灯具,年节约用电1.44万度,节能率达18%以上;投资8万余元进行节水改造,杜绝跑冒滴漏,年节约用水0.42万吨。与此同时,9至15楼空调系统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现已招标挂网,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正稳步推进。
我市还大力推进绿色办公,鼓励采用无纸化设备,必须纸质流转的材料严格做到双面打印。对会场服务开展常态化节能管理,倡导“线上”会议,停止使用一次性纸杯,鼓励自带饮水杯,仅在会议前半小时开灯、开空调,通过技防手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制作“文明就餐八字要诀”“我是党员我带头”“连云港特色风景”杜绝餐饮浪费文化墙,设立“文明用餐”监督岗、监督员,主动供应半份菜、小份菜,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引导鼓励就餐人员珍惜粮食、避免餐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