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社区开展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
为推动“营口有礼”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文化,传承文明礼德,贯彻落实《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广大市民树立文明行为习惯,让文明礼德融入我们的生活,涵养一座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城市,在南湖社区2楼会议室开展《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活动。
《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今年6月6日正式实施,是我市首部由市人大常委会起草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营口有礼”主题活动为载体,培养市民形成文明礼仪习惯,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条例》包括总则、文明行为规范、鼓励与倡导、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47条。
宣讲活动中,由康部长宣讲《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用政治角度为大家宣讲的很生动,让听众深刻地感受到“法制天下 德润民心”的重要性。并且带领社区党员及居民认真学习《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条例中遵守家庭美德、培育弘扬良好家风;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营造文明和谐旅游环境;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遵守社区共同文明行为规范,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内容。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使得辖区党员和居民更加知道了“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文明社会,文明城市需要我们大家的创建和自觉维护,他鼓励在座的每名党员和居民,做文明居民的首批学习者、鉴定者。同时社区也会继续大力宣传,组织社区党员、居民学习条例,从点滴做起,做一个文明有礼的营口人,共创和谐美好城市。
(供稿单位:建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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