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自然资源局关于7个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令第241号)第七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要求,经核实,“田东县林逢镇那福页岩矿”等7个采矿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属于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的证明材料,相关矿业权人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使用费以及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联系电话:0776-5225391
地址:田东县自然资源局
***:田东县自行废止采矿许可证名单
田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8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