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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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9月17日发表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等规定,决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19分,在市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防空警报试鸣次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3遍后停5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15遍后停5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一长声,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请市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特此公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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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7:38:1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