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新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全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大新的建设目标,持续深化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述法述职紧密结合。2021年第一季度,我县14个乡镇、26个县直部门负责人均已完成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报告。二是强化法治培训。将***法治思想纳入2021年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共培训161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三是构建典型示范。我县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法学会的部署安排,结合近年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等有关情况,积极组织推荐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活动。大新县司法局和大新县硕龙镇人民政府被表彰为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
(二)持续优化政府职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1.调整完善县直部门机构设置。一是设置文物机构。在大新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局加挂大新县文物局牌子,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体制保障。二是调整事业单位。2021年,先后对县锰业服务中心、县西部大开发工作中心等事业单位进行编制事项、机构设立、撤销、整合等调整,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设置。
2.扎实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一是围绕职能转变,精准设置机构。在全县各乡镇按照“5+6+1”模式统一乡镇机构设置,分别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乡村建设管理中心(挂乡村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等。统一设置4个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或设在乡镇的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财政所。改革后,乡镇挂牌机构精简了4个,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或设在乡镇的机构精简了3个。二是编制资源下沉,夯实基层力量。为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机制,按“减上补下”的原则给每个乡镇增核事业编制专项用于农房管控工作。三是赋予更多自主权,建立工作运行新机制。赋予乡镇对属地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权。赋予乡镇用编用人自主权。四是建立乡镇工作运行新机制。以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平台,建立“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派县级审批、乡镇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县乡政务服务事项“上下联审、一窗通办”。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以来,根据《***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广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县本级直接取消审批12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改为备案4项。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以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为切入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2021年,我县共新发展市场主体2771户,同比增长8.75%。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我县开展2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梳理工作,经梳理共有23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21年,我县涉及市场主体的文件有县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起草的《大新县2021年电商销售扶贫产品奖补方案(代拟稿)》、大新县服务业发展办公室起草的《大新县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入统扶持奖励办法》等2份,并已通过审查。
4.依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调整扶贫机构。2021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工作的衔接。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大新县2021-2022年坚果产业奖补办法(暂行)》的制定,从法治上保障奖励政策的正确实施,并将坚果产业打造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亮点。
5.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修订完善《大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大新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个总体预案和14个专项预案的编制。二是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我县扎实推进大新县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如期完成了2021年政策性粮食库存自查和自治区交叉检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2021年,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并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为7件,均已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办法。2021年,县政府法制机构对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决策、涉法事务等方面进行法律咨询150多件(次),有效落实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人员为主体,以律师为补充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2021年县政府、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已聘请法律顾问12人。公职律师是依法决策的法律参谋和依法行政的法律帮手。县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大新县司法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共有4名公职律师,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保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依法决策。
(五)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进一步明确县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夯实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二是强化溯源管理,全面推行食品流通“一票通”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全县16家大型食品批发商均已建立并完成“一票通”体系工作。三是开展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抓好秸秆露天禁烧、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业、在建工地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工作。2021年,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空气优良天数349天。四是梳理编制并公布全县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事项清单,涉及全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共计100多项违法行为事项,进一步改善了我县行政执法环境。
(六)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通知要求,年内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均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受理,并在14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件,所有案件已全部按期结案。受理案件数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同比增长300%。三是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1年,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9件已结案,1件已开庭但未结案。
(七)加强制约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开展12345政府服务热线,提升群众诉求满意度。2021年我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共处理工单1588条,及时签收率100%,按时办结率99.86%,满意率94.0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法行政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的有效方式需进一步探索。二是法治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面机制不够健全。三是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覆盖面偏低,多数执法部门尚未聘请法律顾问。四是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方面仍显不足,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三、法治政府建设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县将继续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法治政府示范城区建设,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践行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力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进一步发挥协调统筹作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运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基层法治创建,继续建设特色普法阵地,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三是继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边关特色普法平台项目,严格按照各项工作指标实施推进,力争取得更好成效。四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做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继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持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推动行政执法效能向更高水平发展。深化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新版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与广西“互联网+监管”工作,全面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提高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实效。建立健全人大、政协以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对各单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的监督,加大对公益诉讼的支持力度。
(五)依法多元化解社会纠纷矛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多渠道提升复议办案能力。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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