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重点工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
我市出台《重点工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我市出台《重点工程“冬季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底在全市重点工程领域开展“冬季行动”,实施储备一批、招商一批、落地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等“五个一批”工作,完成重点工程建设投资50亿元目标,为开启“十三五”奠定良好基础。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将主要围绕以下七方面工作开展:确保完成2015年“六位一体”各项任务;提高项目储备质量,扩大新型产业项目占比;创新招商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审批步伐,推进项目落地;抓紧施工准备,加快项目开工;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推动项目尽快投产。
为全面做好项目推进工作,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认真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过程调度,强化协调服务,定期深入工程项目建设一线,适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遇有重大事项实行24小时直报制度,专人专责,挂牌督办,限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同时适时做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此外,为狠抓工作落实,市重点工程领导组每月听取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及时进行工作调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对照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各项工作;在2016年5月上旬对“冬季行动”进行专项工作总结考核。
(郑铭经)